4月6日,肯德基中国公司推出的“超值星期二特别秒杀”优惠券在网上快速流传。其中共有三款优惠,分别是外带全家桶一份:原价64元立减32元;香辣/劲脆鸡腿堡买一赠一;以及上校鸡块六块半价,原价11元优惠价5.5元。史无前例的优惠在全国引爆热情。但当消费者拿着从网上辛苦秒杀回来的半价优惠券前去消费时,店员称:已接到上级紧急通知,对此优惠券不予以兑换,详细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现场:数十顾客餐厅僵持
探因:网络现“早产”优惠券
进展:肯德基发表声明调查假券来源
4月7日,顾客刘聪就“单方面声明因出现假券停止活动”起诉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获受理。 4月6日5点,刘聪来到肯德基苹果园餐厅。他出示“半价全家桶”优惠券要求购买,却被店员告知已停止该优惠活动。刘聪称,他所持优惠券“有肯德基优惠网的,有通过淘宝链接打印的,也有朋友送的”。他认为这些券中“总有一张是真的”,但肯德基餐厅却拒绝检验优惠券真伪,只单方面声明因出现假券停止活动不合理。刘聪认为,他与肯德基之间形成了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按优惠券载明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肯德基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7日上午8点多,来到东城法院,起诉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要求肯德基按照优惠券价格出售全家桶套餐。经审查,刘聪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东城法院下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此案。
事件发生的4月6日下午,肯德基在媒体及官网上发出书面声明,但对于网友关心的导致此次错误的原因,是谁的责任,此次发布“秒杀半价外带桶”等优惠券的网站是否为肯德基的授权网站等主要问题,声明中并未有明显答案。
1.第一轮秒杀活动的优惠券是否可以使用? 答复:可以使用。 2.为何消费者拿的第二轮、第三轮活动的优惠券不能使用? 答复:我们临时取消了这两轮活动,所以您手中的优惠券为假券。 3.为什么取消了后两轮活动? 答复:由于活动还未开始,就出现了大量假券,所以我们临时取消了这两轮活动。请谅解。 4.是否还有后续活动? 答复:会有后续活动,我们稍后将在肯德基优惠网上予以通知。 5.为何后两轮的优惠券,我今天上午还能用,但现在不让用了? 答复:对不起,这是我们餐厅操作失误。给您造成的困惑,我们深表歉意。
“秒杀”是网上竞拍的一种新方式。
优惠券从出现到被拒绝使用,大量消费者在网上发帖评论。纵观跟帖内容,网友们对肯德基推出秒杀活动又拒收优惠券的做法以负面评价为主。这也难怪,作为一家倍受年轻人关注的餐厅,其官网上做出的优惠活动竟然一日之内一改再改,网友们上一秒还在满怀期待,下一秒就被告知优惠券无法使用,排在自己前面的人刚刚拿走数桶“立减32元”的全家桶,到自己这不能用了,这不是国际玩笑吗?
也许,正如肯德基所说,有个别网站上出现了此次秒杀活动的假电子优惠券。但第一轮的全是真券,第二、三轮秒杀的全是假券,这种说法恐怕无法成立,肯德基不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到底是因为真的真假难辨?还是搞不起这次秒杀?退一步说,不管网友打印的优惠券是真是假,肯德基一律拒收的做法总归让消费者难以接受,起码证明这次“秒杀”活动策划存在疏漏,从而导致欺骗了消费者以及网友们的感情。
从最古老的街头吆喝,到店面街头发放印刷好的优惠卷打折卡,已经持续了几千年,借助着互联网平台,各种电子优惠卷、电子打折卡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互联网大潮中,小到独立经营的时尚餐厅、茶餐厅,大到全球食品连锁企业巨头,麦当劳、肯德基,都一窝蜂的在各自的官网、优惠网站上定期发布自己的电子优惠卷,这是一种市场营销的革命。新颖的电子优惠卷无疑具有许多优势:没有印刷成本,无限发放,宣传面无限放大,是其最主要的优势。对于商家而言,各种优惠卷打折卡的投放,都是在自己经营成本考虑之下作出的让利活动,虽然损失了一部分利润,但是所带来的人气,以及薄利多销巨大的数量,总而言之,优惠打折一直还是一个很好的市场营销工具。然而,单方面做出拒绝承认电子优惠券的行为,肯德基究竟该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可信服理由。当优惠券成为一纸广告海报时,消费者是否就只能甘当免费传递员?看业内人士如何看待——
北京市消协相关人士表示,从目前获得的信息上看,肯德基的做法有不当之处,“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商业经营者不能单方面变更公告或信息,这与‘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的霸王条款是同一个道理。”
“秒杀”券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质疑和不理解。昨天,市消协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郎丹柯表示,肯德基应履行向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向公众公布更加详细的调查说明,而不是简单的告示。肯德基在其官网声明中说:“个别网站上已出现后两轮秒杀活动的假电子优惠券”,但没有公布具体是哪些网站。应对这些网站予以公示。 另外,肯德基既然提出了“假电子优惠券”,那么如何识别假优惠券,肯德基还需更明确的、详细的解释,否则消费者上当,肯德基也有责任。 郎丹柯表示, 目前持假优惠券的消费者有权投诉提供下载的网站。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周晖指出,根据肯德基优惠券上做出的承诺,在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9日间,可以使用优惠券,享受外带全家桶的价格优惠,那么据此说法,消费者就应当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持券享受优惠。如不能享受优惠,作为商家应该给出明确的说法,而不能为了赚取消费者的眼球,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周晖也提醒消费者,保留好相关凭据,以备维权之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上网打印优惠券,既注明“复印有效”,又没有有效的机制可以鉴别是否从官方网站打印,临时取消活动的理由不充分。而且,企业的商业广告中有关于活动举行时间、形式等的明确约定,临时取消活动,违背了其中条款,属于违约行为。他说,类似“秒杀”促销活动,属于网络促销,应有相应的技术保证,如有效的鉴别机制。另外,举办大型的实体促销活动,都需报相关部门备案。网络促销的影响很大,又有相当一部分在线下与实体店对接,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网上促销活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俊业接受采访时称,此事关键在于优惠券的真伪。若消费者拿的确实是假券,肯德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有理由终止优惠活动。终止优惠活动会伤害消费者的感情,肯德基有义务发布声明告知消费者。若在活动开始后发布声明,其行为是有瑕疵的。周俊业表示,法律承认约定成俗的做法。之前消费者持有复印的优惠券即可使用,肯德基突然终止优惠活动必须提供充分、可信的理由。如果肯德基认为优惠券是假的,应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有关优惠券的真假,不能肯德基一家享有“最终解释权”,否则便成了霸王条款。
“向公众公布更加详细的调查说明,一个简单的告示只能让人产生更多的疑问和不满情绪。”营销专家李志起认为,肯德基策划的这起活动显然没有考虑周全,特别是对于全球知名快消企业出现的这类事件,并且事后处理令人产生更多的疑问和不满,有失一个全球性的著名快消企业的形象。
肯德基采取优惠券的方式早已是很寻常的事,本次优惠券秒杀事件引起的广泛争议表明这次肯德基以“假冒优惠券”来解释的说法显然不能令人信服。中投顾问流通行业研究员黎雪荣接受采访时指出,肯德基显然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消费者不管是被谁忽悠,都是无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