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法不责众、人多势众”的心态,让已经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有恃无恐,而这一理由同样吸引着更多的人继续购买。这也让小产权房的问题越发的棘手。
概述:“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性质: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这几天,李圆(化名)正在四处搜寻深圳的小产权房信息。在一个有7年小产权房居住经验的姐妹的鼓励下,她决定也购入一套。“自住就图物美价廉,这么多人都买了,政府也不会强拆,还说不定会‘转正’。”
记者探访位于北京昌平的大型小产权房小区宏福苑,发现受最近“小产权转正”说法的影响,其房屋交易相当火爆,有买家甚至一次在此买了三套房。价格方面,相比去年约8000元/平方米的房价,宏福苑今年的房屋均价达1.68万元/平方米,同比翻番。
首先,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早在2007年,国家就发布了针对小产权房的购买风险提示,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其次,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因此也不能办理抵押。因为对于银行而言,无法交易的抵押物没有变现能力。
再次,小产权房无法对抗国家的征地和拆迁。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小产权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很有可能被拆除。
最后,购买小产权房的《律师见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小产权房交易过程中,由于房屋本身没有产权,因而没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