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也有名人效应 朱明瑛称代表业主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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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5:48 北京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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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拖欠物业费的数额最少,却第一个被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著名歌手朱明瑛拖欠6798.27元物业费的纠纷。朱明瑛当庭表示她之所以成了被告,是因为建国物业想利用“名人效应”:“名人也是普通人,利益受到了侵犯我就要维权。” 与大多数明星不愿出庭不同的是,上午9时朱明瑛和他的两位代理人已坐在了被告席上。朱明瑛对记者说,“我并不是不想交,也不是交不起,但这个费用要交给由我们业主自己选举出来的、有合法资格的物业公司。” 建国物业诉称,他们于今年5月21日与朱明瑛所在的小区——清境明湖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几个月来,他们如约为全部业主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但朱明瑛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经多次催要仍拒绝交纳,于是他们请求法院判令朱明瑛给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6798.27元。 对此朱明瑛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建国物业进驻时,业主均不知情。朱明瑛告诉记者,她对一份截至今年10月21日的“清境明湖2004年欠费明细表”作了统计,196户业主中欠费的有160户,最高欠费金额约32万元,而她是欠费最少的,物业选择她做被告是想利用名人效应:“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与业主之间都有纠纷,成了一种社会现象。很多业主还没有维权的意识,物业说收多少就交多少。我今天来出庭应诉,正是为了维护大家的利益,通过这件事告诉广大业主,维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惟有此我们在自己的家里才有民主可言。” 据了解,近来各路名人频繁与物业官司扯上干系。先是牛振华因欠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4万余元成被告,并打了一场历时4年多的官司;后有李敖之女李文一年内投诉100余起,因遭物业驱逐而打起一元钱官司并胜诉;今年9月,赵本山拒交11万元物业费;而光头艺人凌峰因欠费4万多元打官司时则声称,小区业主有共同的利益诉求,由于名人身份,自己打官司存在优势,他希望官司引起社会的关注。(于海波/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