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北京市建委于10月19日下午举行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外来人员持续稳定工作满一年无住房可申请公租房。该通知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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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包括三类人员:一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应证明且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通知》称,具体年限等条件由各区县自行确定,产业园区为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解决住房困难,其供应对象具体条件自行确定。。
  《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产权单位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扣。

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租户可领多少补贴?

    最高可能1500元;非京籍不享受补贴
    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测算,向原廉租房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的最低限有可能定在每月550元,最高限有可能定在每月1500元。
    以目前测算的租金补贴标准,廉租房家庭租住公租房,除去补贴后实际缴纳的租金,与原先租住廉租房缴纳的租金完全相同。而且公租房采取的装修水平肯定比廉租房高。
    对于承租公租房的非京籍人员,并没有租金补贴的政策。邹劲松表示,公租房对于本市居民来说,主要体现住房保障职能。对于外省市来京人员,公租房主要是体现对他们解决暂时居住问题的支持。

什么人可以优先配租?

保障房轮候家庭承租公租房优先配租。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优先配租。
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成年孤儿家庭优先配租。

租赁合同可签多长?

    最长不超5年;房租可按月、季或年收取
    《通知》意味着,公租房的租户,不需要单独缴纳物业费,不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需要自己来承担。
    公租房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出租人可以按月、季度或年收取租金,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设定1年这一最高年限,主要是为了确保公租房租赁的性质,防止出现租金一收数十年,成为变相“小产权房”的可能。
    如果拒不缴纳房租,可以在其工资或公积金中直接划扣。

原公房租户如何腾退?

有原住房的家庭申请承租公租房,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应当腾退,原住房由公房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

原住房为私房且已纳入棚户区等公益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或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保部门收购。

到期能否申请续租?

    定期复核收入等,不符合条件者退出
    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又申请续租的,区县住保部门将对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如果暂不能腾退的,可以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如果过渡期后仍不退出的,则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租金。拒不退出的行为还将计入信用档案。
    此外,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者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共利益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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