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应多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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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04 新浪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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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律师您好! 我与某装饰公司签定了装修合同,当时签定合同时,他们和我说他们大公司工程质量有保证,墙面刷漆前还要进行贴布处理,防止墙面出现裂缝.签合同时我还询问了贴布的费用问题,他告诉我说只贴很便宜的"的确良"布料,但现在施工过程中,他未经我允许,就给我家贴了200多平米的布,贴完后告之我,每平米手工费及附料费为15元!我家就这样糊涂的多花了3000多元,我们和他签的合同上规定是享受其79折优惠,但现在他告诉我,墙面贴布属于增加项目,不能享受优惠待遇!我认为他应提前告诉我贴布费用,而且应在合同中的报
现在他的做法我认为是欺诈行为,我现在该怎么做? 向阳律师回复:你们之间的合同内容没有对价格进行约定,所以装饰公司对价格做出的单方决定是无效的。为能及时装修好你的房子,建议你与其重新商谈价格,如协商不成,可以不付此款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