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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拖延签合同造成不必要损失怎么办?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6:28 新京报

  故意拖延签合同会造成不必要损失

  潘先生:请问是不是规定从3月15日之后就必须使用新版合同?我是3月4日签的认购书,要求我7天内付首付并签合同,我是否可以等到15日后签新合同?

  律师解答:按照以往的惯例,是否按照新版合同签订,应该是按照项目领取预售许可
证的时间来确定。但无论如何,潘先生已经约定要在11号前签订合同,建议还是按照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协商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解答由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前岭、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寿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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