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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任志强:农民自己并不清楚土地里该种什么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45 中国房地产报

  杜华华

  地产大腕任志强在10月10日的《中国房地产报》发表了《土地里该种什么农民最清楚》一文,认为政府对开发商限制太严,连“种什么产品”都要行政干预。任志强举例说:自己插队所在的村庄农民种细粮换粗粮,“充分利用土地的宜种性和商品交换,使土地产生最大的利用价值,同时调节了不同收入地区之间的需求差别”。

  读过后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种细粮换粗粮可以“使土地产生最大的利用价值”,那么,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所有的农民都会去种细粮而无人种粗粮,粗粮产量减少,种细粮的农民又向谁换粗粮呢?如果说其间存在着不同收入地区之间的需求差别,会有一些地区的农民种粗粮而不种细粮,因而满足了这种兑换的需求。那也是因为粮食是种地域性不强的产品,可以全国甚至满世界流通。而房地产这种地域性非常强的产品,与它怎么具有可比性呢?

  任志强又举“改革初期大量地区曾出现这种地方政府主导农民种地选择权的情况”的例子,说明政府干预的弊端与不足。无可否认,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那是由于广大农民确实处于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为了提高农民收入而实行的政策。虽然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些变味,但政策本身并没有恶意,错的是执行者和执行方法,而非政策本身,何况这种“地方政府主导农民种地选择权”的事情和中央政府出台政策限制房地产也不具有主体上的可比性。

  政府之所以对房地产介入干涉,是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导致的

房价暴涨严重背离价值。在这个“不对称”的信息中,开发商处于明显的优势,而购房者则明显处于劣势。换言之,虽然开发商和农民一样都是产品的“出品方”,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天平上,开发商和农民所处的却并不是同一位置。

  任志强指出“房地产对土地的利用与农民种地的道理大致是相通的,其最基本的都在于土地的价值来源于土地的产出价值。”这话没错,关键是:农民种地产出的粮食,农民并没有定价权,只能无条件地接受市场价格,而根本不可能形成“利益集团”操控粮价;而开发商开发出产品,却拥有绝对的定价权,购房者只能被动接受开发商制定出的房价——甚至在房市不景气的今天,部分开发商可以通过联盟方式结成“利益集团”变相操控房价(这在深圳已有征兆),可以通过某些欠缺职业操守的媒体操纵话语权,对购房者进行误导;而购房者,即使明知这其中的玄机,也无计可施,至多是通过“持币观望”被动地与开发商抗衡。这就是开发商与农民的根本差别:如果开发商开发出了产品,和农民种出粮食一样,不利用与购房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行抬价、炒卖,而是真的如开发商所说“由市场决定、由需求决定”,那么,房地产根本不会走到今天被政策严厉干预的地步,任志强也就不必在这里撰文强调“土地里‘该种什么’农民‘最清楚了’”。

  事实上,农民也好,开发商也罢,都不允许为了一己之利而忽略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需求。种药材比粮食效益高,但如果全中国的农民都去种药材,没人种粮食,整个国家势必陷入断粮的境地。

  很多地方的农民因为某种作物利润大而盲目跟进,结果因产量大增而迅速掉价,造成亏本的例子各地每年都会发生。可见,农民并不真正清楚土地里该种什么。造成这种损失,吃亏的是农民自己;但是,开发商一窝蜂开发豪宅卖不出去,浪费的是国家资源,吃亏的是银行,而不是开发商,不干预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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