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状告乐府·江南违背承诺 宣传与房子不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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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6:45 《建设科技》 | |||||||||
乐府·江南楼盘一直以其宣传的优美园林造型闻名于北京楼市。昨天上午,业主张女士却因房屋与开发商的承诺存在9处差异,而将开发商北京天平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32万元。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女士说,去年8月,她参观了开发商设置的样板间,随后花97万余元买下了乐府·江南的一套房屋。然而,今年6月收房时,张女士惊讶地发现现房中有9处地方与宣传大相径庭
张女士说,最让她气愤的是,开发商并没有兑现售楼时承诺的200棵原生古树和1800棵乔木。“小区绿化后根本不能称其为园林。”张女士说,小区只有简单的种植,树木稀少,乔木数量与承诺相差很远,古树没有一棵。? “绿化是要时间的,目前没达到承诺标准并不是大问题。”开发商在庭上说。开发商还表示,由于张女士临时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他们的答辩期还没到,所以申请延期答辩,因此法庭昨天只进行了质证没有做出宣判。 张女士认为的九处违约 样板间次卧室的窗户为外开,实际交付的却为左右推拉; 样板间展示的双层光白玻璃变成了深色玻璃,严重影响了美观和采光; 样板间的哑口宽大,而实际交付的却严重缩水,影响了采光; 售楼时宣传的200棵原生古树和1800棵乔木,实际没有一棵古树,乔木有限; 合同中规定入户门防火、保温、隔音的功能实际没有达到; 中央空调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散热器的安装位置不合理,违背国家规范; 阳台窗户增加的宽墙垛压矮且没有做全防水; 隐形纱窗也变成了普通固定纱窗。 (傅沙沙 2005年9月13日《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