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街区系列问题:一期业主收房遇苦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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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17 北京晨报 | ||||||||
![]() 燃气热水器竟被限制 顶层屋顶居然漏水 第七街区的业主日前多次致电本栏目记者,反映在收房过程中和在收房后他们遇到了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让他们陷入到从来没有过的困难境地:设计存在隐忧、燃气热水器被限制……
收房程序遭业主抵制 第七街区的第一期应该在去年12月31日交房,在此前的9月份,双方就约定由开发商在10月份向业主提交验房收房程序,以供协商。但12月25日开发商直接向业主发出了《入住通知书》,业主们对开发商提出的必须交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的收房条件以及对小区配套设施等表示强烈不满,有287余户业主拒绝收房,他们每户都提交了拒收函,转到建设部、北京市建委信访办等有关部门,拒收理由是收房程序不合理、小区不具备交房条件。 陶玲女士(化名)是业主之一,她见证了这次收房的过程。她说,“收房本是件高兴事,可开发商提出的一大堆条件实在让我们没法接受。另外,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很多根本达不到。还有一些方面设计不合理甚至存在隐患。”由于合同规定交房以开发商取得《竣工备案表》为前提,交房日开发商也向业主们出示了该表。但记者从陶女士提供的资料中调查发现,开发商取得的《竣工备案表》的填发日期为2004年12月28日,而业主们是在12月25日就领到了《入住通知书》,通知书要求业主们在12月30日以前收房。陶女士认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在领到《竣工备案表》之后才能向业主下发《入住通知书》,显然开发商的做法违反了程序。尽管业主们向开发商提出了不满,但和开发商的谈判并没有取得实质的进展。僵持了一段时间后,焦急等到入住的业主们陆陆续续收了房,只有少部分人坚持不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