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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的新主题:土地流转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10月09日07:51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钟慧文报道

  30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燃起了土地改革的星星之火,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燎原之势。30年改革的成就有目共睹,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又在悄然地蓄势待发,而打响改革首枪的仍然是小岗村的农民们。在改革开放30周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土地流转将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

  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30年来,农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今年8月28日,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城乡居民收入比已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这些可观的数字让我们看到了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农业问题专家陆学艺在他新近发表的论文《新一轮农村改革为什么难》中明确地指出土地制度限制了农村发展。

  可见,如何解决现有土地制度和农村发展新要求的矛盾是摆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总书记胡锦涛在考察安徽省时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总书记表示,将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行的土地政策将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后有所调整。

  “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问题的核心,也是改革的重点,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又是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即将召开的全会应该就是围绕这个主题,农村土地自由流转应该会在这次全会中得到肯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东阳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王东阳指出,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是由两方面决定的,一是规模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另一个是城市化的推动。“首先农村土地在传统的耕作模式下收入太少,农民增收还是很困难,所以他们想办法将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经营,这样可以减少成本,增加收入。其次,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民需要集中化生产以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含量,这也促成了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

  城市化是土地自由流转的另一因素,城市化的过程需要有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向城市,种地的人口少了自然需要将土地转包给别人,否则土地就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这样的做法能让土地真正地活起来,许多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之后就不需要耕作土地了,但是土地又不能撂荒,流转给别人还能获得收益,这对农民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增加了农民的现金性收入。农民转移了承包权,享受了收益权。”王东阳说。

  王东阳认为,农村土地自由流转与城市化进程是两个互相作用的过程,一方面土地自由流转有利于城市化,因为一部分农民将土地自由流转后不断走向城市,土地流转后的收益让他们逐渐地在城市定居成为城市人口;另一方面城市吸引了许多农村人口来城市打工,但是土地不能荒废,所以他们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转包给别人还能获得一部分收益。城市化进程越快,土地流转越快,土地逐渐集中给少数人耕种是一个大的方向。

  “农民之间土地自由流转以前大多存在于亲戚朋友之间,通过合同的方式确立权利义务关系。随着供需双方的要求不断增加,土地开始大规模流转,就形成了土地承包权交易市场。当然这个市场需要规范,本次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会对这个市场有规范性的政策指导意义。自愿、等价、有偿、保护耕地是原则。”王东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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