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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规约公开征意见 业主公约禁八种行为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08:22 北京娱乐信报
业主不能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不能违章搭建、私设摊点……业主要自律,社区里有些行为不能“为”。 昨天,《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至23日,市民可以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查看示范文本的具体内容,通过邮件或书面的方式,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临时管理规约》是业主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的重要文件,是实现业主自律的重要基础。作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由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认。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内容或条款不得侵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自物业项目第一买受人签字时发生效力,对此后的物业买受人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据了解,《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曾于2007年3月份公开征求过意见。这次修改后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主要明确了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社区禁止业主八大行为 1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 2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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