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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易安置家涉嫌合同诈骗 公司高管被拘

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9:12 中国房地产报

  本报记者 唐茜 天津报道

  “汇众案”尚未尘埃落定,又一起类似事件震荡津城中介行业。

  12月中旬,天津易安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刘冰被河西公安分局拘留,易安置家涉嫌合同诈骗,资金链断裂的事实随即浮出水面。

  案发

  12月20日,河西区华盛广场27层,易安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部大门紧闭,透过玻璃门可见几张零散的报纸摊在前台,办公区的设施显然有被收拾过的痕迹。“这家公司以前还有很多人来,但这个月就陆续撤走了,有时候还会有几个员工过来。”华盛广场的一位保洁人员说。

  同汇众负责人卷款而逃相异,这家运营3年,拥有直营连锁店40余家,并且是天津市房地产协会的会员单位,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认证具有二级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是在敏感的消费者发觉诸多交易无法兑现后,揭开了其资金流转中的巨大漏洞。

  穆振声是当事人之一。9月底,穆偶然在易安置家虹桥区的一家分店内看到了房源信息,随即在经纪人的牵线下同卖方建立了联系,签订买卖合同后,穆便应经纪人的要求将首付款17万元打进其账户。易安置家许诺,一个月后将完成过户的相关手续。然而,11月初,久久未等到消息的穆打电话给卖方,对方竟也焦急的表示至今没有收到首付款。敏感的穆立即联系分店经纪人,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并退还款项,“一直拖延到11月底,经纪人告诉我,公司拿不出钱来了。”穆才意识到自己的资金已经被中介公司挪用。12月初,穆联合40余户受害者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河西公安分局正式立案侦查。

  “目前此事还在各区分局协助调查的过程中,涉案家庭必须先到所在区备案。这一侦查时间至少一个月以上。”河西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称。

  穆振声认为,若不是及早发现,试图拖延过户时间的中介公司仍然会按此种方式经营下去。据了解,目前为止,此事涉及的家庭300多户,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

  资金链之祸

  “易安置家的账户上没有多少钱了,这是我们最担心的,拿什么赔给消费者?”张秀一家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部分首付款无法追回,已完成过户手续的他们至今无法搬进购置的房屋内,卖主梁威只收到了一半首付款而拒绝腾房,银行贷款则已经下放了一个月。当焦急的张秀向有关部门问询时,对方答复称,易安置家的账户上没多少钱,大笔的资金已经在11月还债了,相关部门目前无权查处易安置家的债务。

  曾在易安置家任管理要职的张然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两个月前,易安置家旗下的易安盛世装饰公司负债千万余元。“可能是动用了中介公司的资金堵上装饰公司的缺口。”张猜测,这或许正是易安置家资金链突然断裂,公司无法正常运转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张坦言,易安置家沿袭了“

顺驰系”的模式,依靠资金流运作,通过截留资金进行再投资,也就是说在二手房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经纪人要求买方将交易资金(包括购房全款、贷款首期以及定金等等)存到中介公司指定账户中,由后者“代为保管”,各种购房手续办下来周期在一个月左右,只要交易量足够多,中介账户上“沉淀”下来的资金数额就相当可观,而利用其中的时间差,灵活周转期冀获得利润。但一旦其中一方出现问题,资金周转不畅,“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只能是恶性循环。”

  尽管深知风险,在市场尚未规范之前,中介公司为了能够扩张占有市场份额,多会采取这种方式。

  “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加强经纪机构行为的管理,关于交易资金管理的问题,将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准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曾在12月初进行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研讨会上如此表示,而该文件将于近期实施。那就意味着,沉淀交易资金,挪用房款的不规范中介企业将被逐步清除市场。

  监管下的骗局

  然而事实上,监管已经不是今日之语,易安置家的发案恰在天津市实行最严格的二手房资金监管时间之内。

  去年4月,天津市政府便成立了下属机构专门负责交易资金在过户前后的转移监管,从今年8月1日,天津市有关部门更是明令所有二手房交易全部进行强制资金监管。天津市房管局属下的正福公司将“代收代付”二手房全部交易资金,使得中介公司无法截留,避免可能出现的挪用和沉淀资金过大的风险。

  “易安置家的案发正说明了监管的效力,而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中介公司仍存在不规范的操作。”天津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三级市场部总监曹海滨指出,政府的有形之手使得原来依靠资金流运转的公司无法再沉淀大量的资金,之前不规范操作的漏洞便凸现出来。但“中介公司仍会通过霸王条款,利用百姓法律认知的盲区和目前监管体系尚未完善打擦边球。”

  天津市天仁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宋光明对本报记者表示,易安置家在双方签订合同代办的过程中便掌握了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一切材料,以至于即便双方已经在政府指定机构开设账户,当交易后期,经纪人也能在卖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名提钱。

  “哪怕银行有一天不能提款超过5万元的限制,经纪人仍可以分几天连续把款提出,注入公司的账户。”张然指出。

  针对这一情况,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传部吴梅则认为,一些缺乏警惕的消费者,把账户、密码、身份证明全权委托给中介公司,政府部门只能提醒,却已不在权责之内。

  “即将出台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细节。”北京房地产中介协会副会长周仲楚表示,如何让全部交易量充分得到监管是政策制定方亟待考虑的问题。

  “当然,市场力量不可忽视,中介公司应该自发纳入监管体系,消费者自然会选择有信誉的企业实现良性循环。”北京市建委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处长罗洪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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