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排泄掉垃圾 房地产才能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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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21 中国房地产报 | |||||||||
拙文《有些开发商可以考虑退出了》(《中国房地产报》,9月4日)刊出后,陆续收到许多读者的反馈,有读者认为一旦30%的开发商真的考虑退出,有可能危及行业安全,并有可能产生烂尾楼和房价垄断等不良后果。读者的评论促使本人再度思考这个话题。无论如何,从长远来看,房地产行业正是需要这样一场新陈代谢才能促使行业真正健康发展。 房地产能形成今天的经济规模,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同时也是因为赶上了上世纪末
“30%的开发商退出”或者称“淘汰”,这一假设并不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寿命的终结”,更不会损害这一行业,其作用甚至刚好相反。我们要看到,“淘汰”的动因是“35%的项目资金”和加息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而这些调控措施对开发商的影响主要是在资金方面。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平均充足率只有30%,“35%”的要求必然导致大部分企业手忙脚乱,而加息又使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那些资金不足的企业必然面临困境。因此,那些被“淘汰”的企业必然是资金不足、管理跟不上的开发企业。当然,也会有个别“背景深”的企业侥幸过关,但这毕竟只是极少数。从宏观调控部门来看,个别企业的生生死死不过是最正常的市场现象,但金融系统的资金安全才是事关国家和所有民众福祉的头等大事。没有自有资金,或者拿很少的自有资金“空手套白狼”,对国家的金融安全是巨大威胁,对民众的财产是极端不负责任,对行业的形象和长远发展也极为不利。因此,淘汰这些“不够资格”的企业,既是金融安全的保证,也是行业净化的需要。 淘汰那些不合格的开发商,将会使行业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将会借机做大,形成一批大型或超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大部分“幸存”下来的企业也将在企业管理、资金控制、成本控制方面提高一个档次。可以说,适当的优胜劣汰正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最好方式,正是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的最佳契机。从数量来看,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过了5万家,即使淘汰一半也不嫌多。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市场的淘汰过程并不是针对中小房地产商,而是资金不足、管理不善的企业,当然这其中中小房地产企业可能更多,这种大小不是指常规意义上的企业规模,而是企业的实力使然。中小企业仍然会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比如在二三线城市,规模不大的开发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承担,但是把这些项目交给相对优质的中小开发企业显然更让人放心。有读者朋友说:“小开发商更善于做房价杀手,没那么容易死。死的指不定是谁。或许更有可能是那些脑子转不开弯、死扛房价的开发商。”这话很有道理,不过只要他有钱,扛得住,谁也拿他没奈何,关键还是要看他的资金状况。 诚如一位读者所说,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的“组合拳”是为了夯实行业发展的基础,不是让谁尽快出局。但是没有优胜劣汰就不会有企业的发展、行业的进步,任何一项政策都有可能导致一部分企业陷入困境,何况是现在“非常时期”的宏观调控。如果我们的金融系统及监管部门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35%”的铁律,淘汰的有可能不仅是30%的开发商,而是更多。 对于“30%的开发商出局会导致更多的烂尾楼出现”这样的担心,似乎没有必要。我们对于烂尾楼的印象,主要来自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海南。泡沫破灭之后,开发商落荒而逃,大量烂尾楼问题至今没有完结。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也。海南的烂尾楼出现,是房地产泡沫高度膨胀、真实需求严重不足情况下出现的,而现在的一线城市几乎都是供给不足,基本不存在卖不出的情况,房屋供给不足的同时还伴随着土地供给不足、大型开发商土地存量不够的情况,所以哪个开发商只要“你不行了,马上就会有人顶上”。可以说,现在不知道有多少大腕级人物在虎视眈眈筹划新一轮并购了。 至于房价,即使真的淘汰30%的开发商也不会直接对总体房价产生影响(不排除个别项目为快速回笼资金采取小幅降价)。开发商减少,但项目、土地不会消失,而是迅速被“掠食者”接手。因此,从总体上看,并不意味着商品房供给的减少或增加。供求关系没变,房价怎么能降下来?那些忧虑寡头垄断会导致房价上涨的担心也没有必要。5万多家和3万多家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如果说垄断,任何一个项目在区位上都是垄断,这是房地产的特性使然。只要有竞争,价格还是由供求关系决定。就像电信行业,不过四五家企业,又有准入限制,是绝对的寡头垄断,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他们的竞争中逐渐获得更为低廉的通信费用。事实上,从经验来看,几乎没有一个寡头们成功地长久合伙垄断市场的例子,对市场垄断的担忧也大可不必。也就是说,30%的开发商出局,并没有改变房地产市场的竞争环境,仅此而已。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地产圈 地产人物主页 地产直播间 嘉宾聊天 点击进入本刊更多内容:(中国房地产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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