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误传国十五条精神 新政细则继续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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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1:11 中国房地产报 | |||||||||
本报记者 张杰 北京报道 在九部委“国十五条”出台20余天后,一度陷入政策观望期的内地房地产业界再起波澜。 起因缘于一个从非正式渠道传出来的消息。建设部高层在一场对外封闭的形势报告会
该消息同时称,新政规定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00~105平方米。在该消息透露出来后不久,建设部高层已经明确否认了该消息中这一点的真实性。“部分媒体关于这一点的报道是不准确的。”建设部在发给新华社的通稿里纠正说。 上述建设部高层表示,关于套型建筑面积,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并入质检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有明确定义。 这个解释是“国十五条”公布以来,建设部高层首次针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明确解读。此前,业内关于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的界定和定义、70%比例的针对对象存在混乱的判断。在“国十五条”公布之初,部分开发商对条文的看法是,新政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要占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的量化规定是针对具体项目,因此,在条文公布后北京市建委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诸多开发商就此表达了强烈的抱怨。 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两个70%的量化规定是一个总量控制的概念,这一点是“国十五条”规定中所隐含的意思。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建设部从来没有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与建筑面积进行过类似的换算,这两者有不同的计算标准,不能进行比较。“上面的误传属于部分媒体的误报,现在为什么要把这加在建设部的头上?”该负责人纠正说。 截至目前,各地关于贯彻“国十五条”的实施细则尚未系统地公布。业内部分人士认为,这是在等待建设部对条文进一步地解释。如果各地细则均参照“两个70%”是总量控制的精神,宏观调控的效果会否受到影响? 针对这一担忧,该负责人表示,“国六条”考虑到部分省会、直辖市有一定特殊性,以及不同项目在容积率等方面的不同,因此要给各地城市在制定实施细则上一定自主权,“否则不就是‘一刀切’了吗?”,但是,“国十五条”有两个70%的硬指标在约束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不能突破这个底线的。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规划司等相关部门正在拟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建设的实施细则,将会尽快出台。”上述建设部负责人并未透露政策出台的时间表等更多信息。 点击进入本刊更多内容:(中国房地产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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