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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根调节推动土地出让金改革 暂行办法待替换

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0:22 中国经营报

  从房地产过热的角度考察,“地根”和“银根”,一个主要关系到供应,一个主要关系到需求,因此抑制性措施必须同时两手抓,必须让“地根”紧缩和“银根”紧缩同步到位,否则难以确保良好的效果。比如,单一调控“地根”,压抑土地供应量,则可能使得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上升而不是下降。因此,协调宏观调控中的各种政策,构建、形成某种具有弹性的战略体系,是最佳的选择。

  至于从目前的趋势外推,以土地改革、调控为背景,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提高中央可控制的比例,从地方“蛋糕”中切出一块来,也是有力的政策选择之一。而这一政策的针对性,显然是冲着地方政府在土地开发上的过度热情而来的。

  据悉,有关部门初步考虑是,“在保持现行国有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收取方式不变的基础上,按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不得作为政府当期收入安排使用,避免寅吃卯粮。”这一思路的核心,是把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块,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给后任政府预留一些发展建设资金。

  而有关土地出让金的改革方案据说有两个,一个国土资源部的,一个是财政部的。据传国土资源部的方案事先并没有与财政部沟通,后者对该方案持有某些不同意见。其中最主要的分歧是,国土资源部建议从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集中到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部的看法是,1994年分税制体制就已明确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目前再向上集中资金,并不符合法律程序。

  我们认为,比较理想的做法是,在国土资源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的基础上,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集中于省级机构,这样既不违反1994年分税制的规定,又由于垂直管理,中央对于这部分资金有一定的控制力度,是比较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而未来,有鉴于“土地财政”的复杂性,推出更多、更全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来代替现在的“暂行办法”,应是富有战略眼光的操作,可能性也很大。(来自安邦《战略观察》 安邦集团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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