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法》六方会谈24日在海淀区政府办公区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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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4:49 新浪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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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物权法》,全国人大已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鉴于社会各界(包括业主、开发商等)均对《物权法(草案)》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条文特别是“约定”的含义和实施存在很大争议,这一部分立法内容涉及的配套设施权属问题,影响到社会各个方面、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又考虑到目前已经有许多典型案例可资解析,我们决定于2005年9月24日星期六下午1:30-6:30在海淀区政府办公区二区会议室(300人阶梯会议室)召开理论研讨会。 会议子议题(供参考): (一)若干基本概念的深入探讨:共有,共有部分财产、共有部分财产所有权、共同部分财产所有权的共同管理、小区中的对物权与对人权、业主权与居民权; (二)共有部分财产类型:车库、会所、基金、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的绿地、道路、物业管理用房等权属界分的依据与权属界分的难点 (三)物权应该约定还是法定?如应约定,其所依据的规则与程序 (四)共有部分财产纠纷特点以及处理方式 (五)不同权属的共有财产在治理、运营中的特点 (六)依据物权法所界定的小区共同管理的事务类型以及管理模式 联合主办: 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网络独家支持:新浪房产 意欲参会者请与会务人员联系,希望发言者请于21日前将发言题目或者发言稿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会务组: 报名电话:010-62961662 联系人:陈丽安,钟永芳 报名电话:135-8178-71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