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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市场呼唤“有责任”开发商(2)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2:05 《建设科技》

  毛大庆:中国开发商责任重重

  中国房地产起步较晚,无论从技术、专业、管理、能力角度上看,可谓是一个人才匮乏、产业化程度较低的行业。当初由于大多开发商以低门槛进入这个市场,导致如今行业内部良莠不齐,不仅延缓了房地产行业的正规发展,也使开发商惟利是图、攫取暴利的反面印象扎入消费者脑海。

  在我看来,除去那些害群之马、坑蒙拐骗者外,中国的开发商可以说是一个责任重重的群体。上要对政府、社会负责,下要兼顾负责于公众、消费者,同时还要面临中国大量社会法规落后,土地供应机制、安置制度滞后等诸多制约,如此现象在国外是少见的。国外的开发商分工明确,相关政策清晰,土地价格、开发成本很透明,体系十分健全。所以说中国开发商承担的责任很大。

  开发商如何对消费者、城市、社会、政府四责兼负?我认为眼下中国房地产行业最需解决产业化课题。即政策法律条文、政府管理职能要清晰,开发商团队的专业化程度要提高,产品研究、具体施工、项目风险分析、后期销售及售后服务等都需专业化的人才及分工,从而让消费者真正满意。

  可以说,眼下开发商、购房者各自都欠缺应具备的专业经验,本就经不起推敲的一系列房屋问题自然也就成了双方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房价过高完全归结于开发商吗?在我看来开发商的利润价值很容易估算,竞拍的土地价格、国家明确标定的钢材、水泥售价,以及其它促销手段、人员工资等开发成本,比照最后的销售价格,不难看出开发商可移动的空间非常之少,土地基本占了开发成本的一半。

  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不负责任,100%使用劣质材料的结果吗?其实不然。有的开发商用优异材料也会做出低劣产品,或因其施工管理过程出错,或是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或挑选了差劲的承包队伍,即便同样用黄金做产品,最终的结果也是天壤之别。

  时下的消费者中了印象病,对参差不齐的开发商一概而论,完全忽略开发商为社会所做的贡献。中国城市面貌的日新月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国际化的迅猛发展,北京CBD、东方广场等不是吹出来的,其中蕴涵了开发商的努力与劳动。

  当然,开发商还有很多未尽的责任,如努力开发好的项目,使其能长寿且与周围建筑群体和谐共生,更适合消费者的生活需要。但人们不应把中国的开发商过分神化,开发商只是普通的劳动群体,不是演员、明星、腕儿,是老老实实做产品的一群人。只有“用心+努力+专业”的好产品才不辱开发商的名声,对社会及消费者负责。

  商豪:开发商应具有利润回馈社会的意识

  开发商,顾名思义“开发·商”,即城市开发者与商人于一体。在商言商,最大的利润点是每一个商人所追求的。因此,建房销售满足开发集团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是其首要的内部责任。而对社会的外部责任则表现为:第一,对消费者负责,质量要好;第二,产品要不断完善设计,增加附加值;第三,后期管理要设身处地为消费者着想,回馈社会。

  如何回馈社会?不应苛求让开发商降低利润,而应让其从提高的利润里拿出一部分回馈社会。假如某开发商建一个项目的利润为30%,而其通过科技或其它手段获得了50%的利润,超出行业利润值之外的5%可以作为奖励返还给开发商,而另外的10%~15%就应该拿出来盖经济适用房或中低价位的房子回馈社会。

  此种思想的开发商现如今却寥寥无几,大都把超出的利润中饱私囊,缺乏一种社会责任感。原因何在?纵观诸多开发公司,经济利益至上,上至领导下至员工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只见销售、管理培训等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培训内容,未见任何“社会责任培训”课程,所以仅靠开发商自己觉悟“回馈社会”的观念是不够的,需政府引导和监管,以行政手段促使其利润回馈。

  房地产是一个产业,只有当其发展的利润率固定,附加值的提升有一个量化标准的时候,才能既刺激它发展,又能保证社会回馈。这样既没有打压开发商的积极性,还创造了更高的社会价值。政府为何不能充分利用开发商,创造更多利润来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消费者聊“责”

  对开发商“爱”之深,责之切的消费者群体似乎更有发言权……

  郎丹柯:开发商应承诺房屋“保质期”

  消协接到的有关房产的投诉量从2001年开始直线上扬,主要涉及的重点有:一、房屋质量。如购房者在入住时,发现墙壁裂缝、墙体通裂等现象,但开发商认为此类现象不影响消费者入住,称不上质量问题。而我国目前的房屋检测标准只限定为“危房”检测标准,消费者在验房时发现墙体开裂,而鉴定的结果却是“房屋合格”,只有某某处存在危险点,可维修。这让消费者产生了很大的质疑。因此,在没有正式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下,房屋验收时应达到何种质量水平就成为双方争议焦点。二、违约。开发商以种种原因延期交房却拒绝赔偿,擅自更改规划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三、物业纠纷。目前开发企业大都内定物业公司,其服务水准参差不齐。另外,在房屋后期保养维修问题上,由于房屋本身质量存在问题,而开发商却将此推到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物业身上,两者之间的相互推诿,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怎样才算一个负责任的开发商?首先,少炒概念多做服务。开发商能保证规划在多长时间内不更改,开发商建造的楼盘有多长时间的保质期,房屋保质期内有无三包(退、换、修)规定。例如电梯,如果没有定期的保养检修,短短几年内就报废,几十万的电梯,每户业主也要平摊万元左右,且几年一轮回,消费者大都承担不起。因而,开发商对此楼盘承诺的保质期、保修范围十分关键。

  其次,明示、告知。开发商有责任将购房中“足以左右消费者购房行为”的信息透明化,包括某些内部文件、风险评估、相关手续、科技含量的最低标准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给消费者一个透明的自由选择,而不应拿概念模糊的均价仅供楼层、户型挑选。

  再者,向业主提供有关房屋设计图纸、材料。如若将来房屋出现问题,即使该开发公司转制或解体,亦可找相关人员按照具体图纸进行维修。虽说目前还没有出现“专业修房公司”,但至少不同的物业公司在承担维修任务时,凭借该图纸操作是不成问题的。如若仅由开发商或其有关物业公司单方保管图纸,存在很大的丢失隐患,给业主房屋的检修带来诸多不便。

  当然,要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仅靠开发商自身转变意识与行动,其路漫长,更需法律法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督促与监管,才能真正使房产行业走向健康和谐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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