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重大业主维权事件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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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21 新浪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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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 但权利的实现 往往要经过斗争!”
看房买房的时候,消费者被奉为“上帝”,然而在房地产领域,购房者还没能尝到做“上帝”的滋味:广告欺诈,合同陷阱,认购设套,物业宾主不分……面对实力雄厚的开发商,购房者孱弱无助、势单力薄…… 2005年手机维权、名誉维权、性骚扰维护权……各类维权如同水花溅般四处可见,然而最常见、也是涉及法律问题最多的仍属业主维权,京城东南西北各方向都有社区的业主或准业主相继走上“维权之路”。因各种纷争引起业主与开发商间的矛盾,令旁观者“一头雾水”。对于绝大多数业主而言,投重金买房置业,不求物超所值但求物有所值,房屋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心理不快自是必然。另一方面,为争取权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其结果往往是因时间战线拉得太长,且收效颇小以及一些隐性的因素不得不将“维权”暂时搁浅,或者干脆从维权的前线撤退下来。如此轰轰烈烈的开始,却如此不知所终的黯淡收场,这样的结局是本着争取自身权益为初衷的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维权之路满是荆棘 “任何一个跳出来维权的业主都是逼于无奈,谁不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每天身居危房、官司缠身谁能体会这种切肤之痛?”业主刘先生感慨道。 前门有“狼”:摆在面前的房子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如同狼步步紧逼压近,若得不到即使解决,将是长期的痛楚,难说还得牵连儿孙后代。后门有“虎”:狼逼近了跳出来维权,开发商不予以回应、态度强硬或视而不见、听而不觉。“我们只是普通百姓,势单力薄,如果通过维权活动能够解决问题,过程中投入人力物力再所难免,破费、损失也是值得的,但看到的多是二次投入、颗粒无收。” 为何应得利益不能与生俱来? 借助媒体的公信力,依靠舆论的力量,给开发商敲警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然而纵观2005年京城业主维权大事记,媒体在维权的过程中必不可少,但威力多大无法衡量,议程设置时效一过,常常表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无力。因此解决问题的良策,应该回归到源头。首先,业主购房不是超市购物shopping,选择之前必须慎重。其次,让开发商意识到房子就是自己开发的一个品牌,前期工程完善为后期品牌推广打下基础,为房屋质量、资质认证投入的成本远低于后期维护的成本。 开发商都在竞争激烈的房地产市场求生存求发展,走邪门歪道、搞不正当竞争毕竟是少数,声誉、形象和利益对开发商同样重要,业主维权的过程,开发商也省不了心,因而,将矛盾发生率降到最低点,开发商与业主目的不同但权益都各取所需,不失为良策。(文/任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