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5年11月1日,圣象地板品牌的专卖店突然接到了有柯诺地板公司以律师函的形式发来的一份材料。律师函的内容指出柯诺地板公司已经拥有EO商标的所有权,并要求圣象地板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带有E0标志的地板,否则他们有权采取相关的法律行动。律师函所指的是所有E0级地板的生产和经营者,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在一定的范围内给E0级地板的生产者、经营者甚至业户带来了困扰。经营了那么久的深受消费者喜爱与行业关注的E0级健康地板一夜间变成了“非法的”、“侵权的”产品,E0究竟怎么了?! [详细] [评论]
为何一个EO商标引发了一场官司,听听原告柯诺怎么说的?我想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大家交流一下,谢谢新浪给我这个发言的机会!我是柯诺集团的中国区的CEO,这一个星期以来,发生了这么多沸沸扬扬的事情,昨天晚上我从德国赶回来特意准备了一些观点阐述我的一些看法,跟大家分享,其中可能会有不妥地方,我想一个人做事肯定会犯很多错误,希望大家指正. 第一点,我借这个机会表示我对圣象公司的感谢[详细]
嘉宾观点
曹忠荣:“E0”商标并非E0地板
-------- 针锋相对 -----------
柯诺地板公司的法律顾问指出:合法的商标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受到应有的保护。 曹主任明确回答: 已有的注册商标,不能作为要求他人禁止使用E0作为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志的权利 商标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没有疑问的,而且独创性的商标会受到更强的保护,但是不够显著的商标,它受保护的程度是受到限制的,不是说注了册的都百分之百的受到保护,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9条规定,有些注册商标直接的叙述性注册商标,比如说你注册了“雨伞”这个图形,别人在包装上面打上了雨伞就是侵权了吗? [阅读全文]
------------ 说三道四 ------------
10月30日,柯诺木业公司致信新浪房产家居,对近期社会上传闻,柯诺木业涉嫌幕后指使中国木地板“337”专项调查,CEO彭鸿斌攻击圣象品牌、公司信箱持续被黑等坊间传闻做正式回应。文章驳斥了近期对柯诺公司、彭鸿斌个人的种种不良传言,并指出了目前中国木地板行业普遍存在的关键技术没有合法专利使用权问题,以下为来信全文: 查看详细
圣象人为何烧毁莱茵阳光宣传条幅 (新浪房产家居转载本文只为传达更多信息,本文不代表新浪房产家居观点) 2005年9月8日下午莱茵阳光泸州经销商阎家彪先生正忙着与泸州质检局的工作人员商讨9日将要参与的质量宣传月的活动事宜。突然有员工跑来说,几个穿着圣象工服的人正用木棍捆上刀片把莱茵阳光的布幅割下来,并点燃焚烧。阎家彪闻讯赶去,那几个穿着圣象工服的人一哄而散,消失在人群中……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