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7项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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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北京将启用《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开发商不得随意更改条款。 [全文][评论]
【影响】以往现房销售没现房销售许可证,也没有统一的合同。2006年现房网上签约执行新合同有助于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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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北京将实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购房者将可以在网上查询现房销售状态信息。[全文][评论]
【影响】为防止炒作房屋,市建委要求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署名一定要考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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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北京将推广一户一验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制,并统一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全文][评论]
【影响】以往北京市建委对小区实行整体验收验房方式,每户房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分户验收将给消费者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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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北京市住房公共维修资金将实现网上办公,业主可随时上网查询资金使用情况。 [全文][评论]
【影响】 从此,房企、物业以及业委会须进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提供的服务平台办公,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分摊、支取等业务都更加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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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人行《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3月17日前办理房贷的老客户2006年1月1日起将按基准利率6.12%执行。 [全文][评论]
【影响】因为基准利率调为6.12%,各商业银行可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实行下浮10%的优惠,即5.508%,贷款客户别忘了给账户里多存些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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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则上不再受理空置商品房的免税申报手续。 [全文][评论]
【影响】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发布《关于限期办理空置商品房契税减免工作的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想通过空置商品房概念免税或退税已经没有可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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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否预征0.5%的土地增值税将以单套房间平均建筑面积是否在140平米以上为标准。 [全文][评论]
【影响】豪宅不再受政策鼓励,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情况明细表》判定是否预征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