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拿着拆迁款买不起房 补偿政策今年拟调整

2005-05-17 10:22:58|来源:法制晚报
摘要|

  人大代表提出:房价涨得太快部分住房面积小的拆迁户拿着拆迁款买不起房

  法制晚报: 李洁

  今天市建委办理相关建议:拆迁补偿低限新版方案初定要让特困户买得起房

  本报讯 市民手拿拆迁补偿款却“望楼兴叹”的困境将得到扭转。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计划在今年做出调整,目前初步调整方案已经出炉。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建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报告中获悉此事。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计划对我市拆迁评估办法和特殊困难家庭的补偿低限等做出调整。以解决市人大代表李敬提出的,房价不断攀升,致使部分本来住房面积小的城市居民,用拆迁补偿款无法买到相应住房的问题。

  据悉,市建委今年将调整拆迁特殊困难家庭的补偿低限及有关的补助标准。所谓补偿低限,按照现有政策,如果被拆迁人房屋的市场评估总价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城四区10.5万元、近郊四区9.9万元),可以得到补偿达到这一低限。

  但这一补偿标准是多年前制定的,已经与现在社会发展不相符。方案调整后,现有低限有可能改动,且改动后有望解决特困家庭购房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各项调整的初步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论证后,调整方案将尽快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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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拆迁补偿政策

  按照目前标准,北京市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平均要比该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高出20%以上,其中中心区住宅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最高在9000元/平方米以上。

  在政策保障托底上,规定了拆迁补偿低限,即城四区10.5万元、近郊四区9.9万元;自建房补助,即对于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自建房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给予安置补助费;实行廉租还贷政策,即被拆迁的低保家庭通过实行租金补贴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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