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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房 三方责任人互相踢皮球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10:00 上海星期三
三方责任人:互相“踢皮球” 开发商、装潢公司、物业等互相推诿,不及时解决问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记者采访中发现,开发商收了房款,拍拍屁股走人;物业接手后面对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也很头疼。既没有很多钱用于维修,却要承担消费者直接的怨气。 至于装潢公司,他们也有苦经:开发商要求我买他指定的材料,结果这些材料出现问题还要我买单,凭什么啊?像王小姐家里安装的那一台油烟机就是台“杂牌油烟机”,既没有合格证也没有保修卡,能够找到的只有该油烟机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而已,而且这个电话也无人接听,这里面的猫腻谁也搞不清。 消费者:打落牙齿肚里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面对房产商的强势、物业管理的不作为、装潢公司的踢皮球,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一位李姓先生在看到相关日报的报道后向本报记者诉苦:当时他为了装修房地板不平、踩上去有异响的事三番五次与相关方面交涉。由于交涉不成,他最后愤然诉诸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最后法院虽然支持了他的起诉,但是只判决房产商赔偿千余元。他算了算,前后花去的人力、物力何止几千元,想想实在得不偿失。他叹息道:“全装修房维权,难啊!” 根据消保委的报告,大部分投诉到他们那里的投诉都得到相对妥善的解决。但不能否认,消保委毕竟也是一个民间组织,他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更多的关于全装修房的纠纷至今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法。事实上,记者采访到的许多全装修房业主或多或少都对自己的全装修房有意见,但最后选择的还是不了了之,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购买全装修房3大提醒 消费者买房一生中也碰不到几次,所以他们在购买全装修房时也容易“上当”,走入误区。这里面需要有三点提醒。 误区1 先签后验房 消费者听任开发商摆布,同意“先签合同后验房”。某些大型房产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以及专业知识,通常会以“行业惯例”作为借口,公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提醒1 先验后签约 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消保委人士指出,消费者应坚持“先验后签”,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先验房、后交接。否则所谓的行业惯例只是霸王做法。 误区2 只要房子发票 消费者购买全装修房后要了房子的发票,却往往忽略向开发商索取家电发票或保修凭证。许多开发商将家电保修等售后服务事宜交由物业来统一负责。在家电出现故障时,消费者往往会去找物业公司“算帐”,但却得不到优质的维修服务。 提醒2 家电发票都得要 消保委人士指出,消费者可直接向开发商索要发票,开发商实在提供不了的,消费者应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并索要家电保修卡。此外,还要关注发票上注明的家电采购日期,对自己实际能够享受的保修期限做到“心中有数”。 误区3 找错投诉对象 消费者不明确全装修房的首要责任人。发现装修问题后,只把责任归到物业头上。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往往会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要么帮消费者妥善解决到满意为止,要么完全不加理会,既不上门也不修理。 提醒3 捉牢开发商 开发商是全装修房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责任。市消保委人士指出,在签定”合同附件“时应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避免开发商到时“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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