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关键问题凸显 全装修房监管真空待破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8:51  房地产时报

  三大问题

  -装修质量

  -合同履约

  -售后服务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

  日前,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2007年全装修房调查结果显示,沪上购房者对全装修房的总体满意指数不高,只有73.16分。质量问题、合同履约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是目前全装修房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市消保委指出,开发商是全装修房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三大问题凸显

  对全装修房质量问题,从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来看,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是业主最不满意的两个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墙面开裂成为通病,地板铺装不平整或有色差,卫生间下水道不畅致使经常泛出异味,门窗密合度差造成房屋雨水渗水,空调制冷差等。

  在合同履约方面,开发商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装修标准,使用劣质或与合同约定不同品牌材料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如消费者张先生反映,2007年4月底验房时发现,还未交房门就已被破坏,表面坑坑洼洼,且无任何标识。在张先生再三要求下,开发商拿出了进户门的相关资料,张先生查看后,发现门的品牌与合同约定不一样。

  调查中,消费者还反映部分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清单品类不详尽,大多数只写品牌而未标明材质型号、规格和等级等明细;部分电器和装饰材料虽是知名品牌,但采用的型号却属于该品牌的中低档产品;有些甚至没有材料清单。

  在全装修房售后服务上,实际现状往往是,开发商、装潢公司、物业等互相推诿,不及时解决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消费者陶女士2006年购买了全装修房。次年交房验收时才发现所谓的“精装修”房,地板凹凸不平,厨房溢水,落地门关不紧,地板跟墙角有很大的缝隙,且房内使用的地板材料与当初约定的完全不同;而问题被发现后,开发商、物业和装潢公司互相推诿,不予解决。市消保委认为,开发商承担着住宅装修工程质量责任,理应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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