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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桶离奇遭毁上演罗生门 引爆装修宿怨http://bj.house.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09:11 房地产时报
消费者称购买的马桶被装修工人恶意破坏,委托行为出现“诚信危机”;装修公司却说消费者图谋赖账,恶意诽谤。马桶离奇遭毁,上演了一场“罗生门”,也引爆了装修方和消费者之间的“宿怨”。 今年4月的一天下午,张小姐夫妇和某装潢公司的负责人双双来到闵行区消保委。张小姐称,委托该装潢公司装修房子,主材自己购买,公司负责施工,现发现购买的一个马桶被破坏。由于马桶购买后送到家中时检查过是完好的,然后放在装修工人的房间里。现在突然被损坏,联想到双方曾经为了1000元的装潢款而红过脸,装修方监理还曾恐吓过会将里面的东西给破坏。所以怀疑是装潢公司的故意行为,要求与对方终止装潢合作关系。而装潢公司认为,业主在装潢过程中一直住在装修房中,装潢公司没有责任和义务为其看管马桶。消费者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冤枉工人故意破坏,实属诽谤。 沟通中,消费者表示,早在装潢过程中就发现工人做事拖沓,质量又差,不能达到预期要求,现又发生了马桶事件,更出现信任危机,因此选择终止合同责任不在自己,所以谈不上支付违约金,最多支付1500元工程款。装修方则表示,工程已接近尾声,还没有支付的工程项目款远不止1500元。其次,按照合同,对方提出终止合同,还要支付20%的违约金,即共支付2400元。 到底该支付多少违约金?双方僵持不下。工作人员将双方分开单独沟通。考虑到大家都有意要解决纠纷,于是,消保委建议装潢公司在违约金上重新计算。装潢公司采纳消保委意见,同意消费者支付2000元终止合同。但消费者仍坚持只付1500元。最后,经再次协调,以1900元当场支付一次性了结。 消保委点评:马桶到底是谁弄坏了?这其实只是个导火索,它将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了。从现有情况分析,双方的装潢服务已没有继续合作的基础。因此,如果本案继续协调双方保持合同关系,还会继续产生问题,引发更尖锐的矛盾。因此,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后,采取“了断”法,快速解决为好。 作者:田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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