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称室内装修至少保修2年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10:17  南京晨报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昨对外公示,居民装修要注意9大禁区  

  居民装修要注意9大禁区,午休时间和晚间禁止大敲大闹……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该市正在制定中的《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已经基本成形,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昨日起正式在网上公布,听取百姓意见。市民可登录南京政府法制网(http //www.njzffz.gov.cn/)查询征求意见稿。与此同时,晨报今日开通讨论热线86854573、84701110,欢迎市民对该条例发表意见。

  

装修公司信誉好坏定期公示

  哪家装修公司好,哪家装修公司差,一直以来市民都没个底。条例规定,凡在南京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设计、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业。

  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的操作技能上岗证书,持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挂牌,告示单位的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和投诉电话。

  南京将实行装饰装修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信用公示制度,装饰装修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规定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提交信用公示材料。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午休和晚间禁止大动作

  对于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装修噪音扰民问题,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在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之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装修后的环境质量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单位应当委托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单位应当整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装修人自行提供材料导致的除外。

  其中个人住宅装饰装修的,装修人可以自愿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环境质量。

  材料以次充好的罚款成本三倍

  条例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无证上岗的,可以对建筑装饰装修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装饰装修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未按照规定提交信用公示材料的,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提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对建筑装饰装修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个别装饰公司在装修中“以次充好”行为,条例此次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和环保要求材料的,由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处以不合格材料总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市民装修9大禁区

  以后整修可不能随便拉个游击队就开工了。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9大禁止性条款,市民可得留心了。

  ●未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未经燃气管理单位同意,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

  ●装饰装修应符合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的规定;

  ●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施工应当符合装饰装修的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按照规定堆放、清运;施工的材料、工具、设备进出场时,保持公共环境清洁。除了规定应该符合的五个方面,条例还明确列出了4项禁区:

  ●个人装修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不得将雨水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不得有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住宅室内装修最低保修期限

  装修后不多久就出了问题,到底该谁负责。此次条例明确表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为2年;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作者:仇惠栋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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