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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建言: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解困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8:59  中国建设报

  据统计,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所有城市及91.8%的县城全部出台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文件,全国有80.2万户家庭获得了廉租住房保障,而目前我国低保住房困难户达400万户,再加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廉租住房的家庭将有大约1000万户,解决的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在今年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提交了一份有关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的集体提案,提出五条建议,为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解困”。

  针对目前在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廉租住房房源严重不足、保障资金不足、保障机制基础不扎实、廉租住房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提案建议:一是提高认识,践行执政为民理念。要充分认识到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加快从重视住房经济拉动功能向重视住房民生保障功能的转变,保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权利与民生利益,将廉租住房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二是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22年来,我国一直没有进行城镇住房普查,而实施住房市场化以来,城镇住房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不掌握全国城镇房屋状况和居民居住水平等详细、准确的资料,不利于开展和落实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因此,应尽快开展第二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摸清住房家底,掌握廉租住房和小户型房屋的相关数据,以此制定廉租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保障水平和方式。

  三是加大中央和地方对廉租住房的财政投入。据了解,按实物配租建设计划,只能对14.5%的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其余家庭则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在目前情况下,这个比例很难做到尽快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应适当提高实物配租家庭的比例,这需要中央财政提高支持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占GDP的比重,并且着重用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地方政府要落实土地供应,确保按计划投入资金,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例。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廉租住房申请人员的审核工作,研究加大对虚报证明材料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并获得廉租住房的申请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对违规操作的实施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规定,加强对政府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要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问责制,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不力或者失职渎职者追查责任。上级机关应定期对下级单位廉租住房工作进行检查。

  五是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应在适当的时机、条件允许时,不断降低廉租住房申请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把那些目前不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夹心层”人群,纳入保障范围。本报记者 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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