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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地变脸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里长出住宅楼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10年03月25日08:16  中国产经新闻
科研用地变脸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里长出住宅楼
图为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里已建好的“住宅楼” 本报记者 徐广忠摄

  作为国家级高科技园区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园区内土地使用性质主要为“研发”用地。然而,一家名为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以“教学科研用地”的名义低价取得土地后,开发了一个“北清创意园”的项目并公开对外出售。

  本报记者 徐广忠报道

  位于北京的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作为国家级高科技园区,是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也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重要组成部分,园区内土地使用性质主要为“研发”用地。然而,一家名为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以“教学科研用地”的名义低价取得土地后,开发了一个“北清创意园”的项目公开对外出售,引起中关村生命园和园区内一些企业的不满。

  3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北京昌平区的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采访。据该公司一负责人介绍,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是专业的生物产业基地,对入驻企业有严格的要求。

  2006年底,北京春晖世纪置业公司向中关村科技园区提出入园意向,起初园区认为该公司是一家置业公司,不符合入园条件。但春晖世纪置业公司提出,该公司开发的不是房地产项目,而是和教育部合作共建的“春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搭建发展平台,提供留学人员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用房,开发项目都和生物有关,并出具了合作协议书,符合生命科学园关于产业发展的要求和规划。

  在此情况下,双方有了合作的可能,北京春晖世纪置业公司正式向中关村科技园区提出入园申请。2007年5月9日,双方签订了一份11页的开发建设合同,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出让给北京春晖世纪置业公司7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技术支撑系统”,占地面积33191平方米,规划允许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

  双方的合作正式开始,但随着项目的建设,园区陆续接到有人反映,春晖公司以“北清创业园”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出售商品房,在一些商业网站上也查到该公司开发出售房屋的信息,其地址就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的7号地。随后,生命园派人以购房人身份前往春晖“北清创业园”项目售楼现场了解其售楼情况,并作了现场录音。经询问发现该公司公然对外以“商住两用房”名义面向以居住为目的普通购房者销售其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房屋。

  于是生命园要求春晖置业公司履行合同,停止对外销售,而春晖置业公司则不承认,并保证没有问题,同时依然对外出售房屋。

  中关村生命园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园区内土地使用性质主要为“研发”用地,不可能用于经济适用房、商住公寓、别墅、普通住宅。另外该公司的行为也引起园区内其他企业的不满,如果将来大量人员入住园区,会对园区环境产生污染,影响生物企业的研发环境。另外,一些生物企业在实验过程中会产生特殊垃圾,如果出现污染会对人员集聚区造成很大风险,万一出现意外谁来承担这些责任?

  为了避免出现纠纷,中关村生命科学园还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中称: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园区内土地使用性质主要为“研发”用地,经调查发现,园区内有个别入园企业将开发建设的房屋以“经济适用房、商住公寓、别墅、普通住宅”等名义对外销售,并以“买一赠一”的形式拟将一些层高为5.5米的房屋分割成上下两层,以所谓“LOFT”为名对外销售,并刻意宣传所售房屋的商住两用性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也误导了消费者。

  同时,声明中表示,此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生命园将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回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个人如以居住用途购买上述房屋,将可能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记者在园区内看到,春晖置业公司开发的“北清创业园”项目已全部竣工。据了解,这些房屋有6万多平方米500多套,目前已基本售完,按出售计划本来应该于去年底入住,但政府部门作出暂停验收、冻结房产的决定后,房屋至今没有入住。

  从春晖置业公司公布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中北清创意园由春晖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北清路东北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内,总占地面积4.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容积率仅为1.2;绿化率30%;共500余套产品;园区内停车位共计400余个,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春晖置业公司代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五证齐全,其所有证件都是以研发用地报批,用途也是研发办公楼,不存在违规问题。

  中关村生命园负责人告诉记者,园区多次提出查看购房者的身份和项目情况,但春晖置业公司却一直没有提供相关信息。

  该负责人说,由于是科研用地,该公司拿地成本每平方米只有2000多元,而对外出售的房屋每平方米却达12000多元,其中的利润可想而知。

  对此问题,有专家指出,多数购房者对于科研办公楼立项的项目,认识并不清晰,以为与普通商业立项的楼盘一样,仅是产权年限和水电费标准不同。事实上,区别远没有那么简单。专家介绍说:“科研办公楼立项的项目,除了普通购房者认识到的那些区别,还有着可能通不过竣工验收、业主难以入住或拿不到产权证,难以过户等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就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擅自改变的则构成了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专家指出,“由于目前尚未有相对应的管理部门对此事进行监管和具体的处罚条例,且科研用地拿地价格往往只有普通楼盘的1/10,所以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开发商仍愿意铤而走险。”

  那么,中关村生命园内的这些已建成并销售的房屋将来的命运如何,相关部门会作出怎样的处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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