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超市购物小票文不对货引人深思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12月14日09:56  新民晚报

  不久前,省城市民汪女士在经开区一家超市购买了1公斤牛肉。回到家才发现超市购物小票上打出的价格与营业员告知的不符,名称也不对。小票上显示不是“牛肉”而是“纯精肉”,单价也不是营业员所报的33元/公斤,而是40元/公斤。对此,超市有关人员解释,称的时候是按营业员所报的价格算的,并不以电脑小票上的价格为准。而汪女士则认为这一解释难以说服自己。

  合肥市民王小姐在超市买了菠菜、四季豆两种不同的蔬菜。购物小票却显示了一样的货码和名称。王小姐核对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买的菠菜,而四季豆则出现了两次。她有些不快地表示:“既然小票是方便顾客核对商品的,为什么又让人看得这么累呢?”

  说起类似的遭遇,消费者刘先生也深有感触。他在外地出差时,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瓶护肤霜。这款护肤霜有两种容量规格,刘先生买了一瓶小容量的。然而,电脑小票上显示,超市则是按大容量的价格收款。“总不能为十几元钱还追到外地去吧?”刘先生说。

  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超市都是明码标价,且有购物小票,价格一目了然。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在超市购物付款后,小票连看都不看就随手丢弃。有些人即使事后发现小票上有一些出入,也因为时间久了或者金额不大,懒得来回折腾。

  为什么有时超市购物小票在名称和价格上会与实际货品有出入呢?合肥市长江路一家颇具规模的超市收银员梅女士解释说:“商品的条码具有唯一性,一般来说不应该出现重码。但也有例外,比如有的供应商为了节约商品的进店成本,让多种价格相同的货品共用一个条码。其实这一点超市与供货商之间,长期以来,已达成了默契。在不知情的顾客看来,虽然价格一样,但商品名称不同。他们往往会误认为收银员收错钱了。”

  合肥市红星路一家超市收银员小王表示:“有时遇上顾客特别多,营业员可能会输错重量和单价。但是只要有顾客找回来,我们都会及时纠正。”

  如今,不少商家都要求,顾客在退换商品的时候需出示购物小票。然而,购物小票的不规范,无疑给消费者维权设置了障碍。《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当消费者面对一张自己看不明白的购物小票时,他们的知情权又如何体现?购物小票何时让消费者不再雾里看花?值得一些商家思考。(王本琴)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新民晚报发表的文章

乐居简介About Leju广告服务合作伙伴联系我们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会员注册产品答疑客户投诉
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400-606-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