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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发力PE引资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8月31日08:1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尹先凯 北京报道

  据本报了解,北京市海淀区政府近日正式通过了修订后的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正式启动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吸引创投基金落户,适应推进科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工作。

  “目前引导基金的前期工作已经展开,很快将会推出。”8月27日下午,在本报和渣打银行主办的“2009中国最具成长性新锐企业奖评选”峰会上,北京市海淀区金融办副主任王圣朋对本报表示。

  王圣朋透露,海淀区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重点的修订部分是“结合海淀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核心区域的建设而进行的”。

  修订办法

  据了解,日前修订通过的《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下发。

  “该办法在2007年的那一版上,做了较大的修订。”一位海淀区政府人士称。其修订的背景是,在2008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投引导基金的规范管理办法出台后,海淀区便着手进行原有管理办法的修订。

  其中变化的主要有几条,首先是增加了与其它机构合作出资设立股权投资机构条款,其次是引导基金可以对信用良好的创投企业,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

  据了解,前者是为适应海淀区提出的聚集股权基金的指导思想,即吸引包括保险、银行等机构在区内设立合资的股权投资机构,而这一条突破了原管理办法只与创投机构合作的局限。

  其次,国家发改委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可采取融资担保方式为创投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方式,新的海淀区修订版本中给予采纳,增加了这一新方式。

  此外,应国家发改委新规的要求,此次海淀的修订版本中,对于创投企业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即要求已备案、管理团队要有足够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将资金用于炒股、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的投资。

  办法规定,引导基金按总股本(基金总规模)30%以下的比例出资。引导基金单笔出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内,超出上述范围须经理事会批准。

  而对于投资区域则不再限制得过分严格,接受入股的创投企业投资于海淀区内的资金不得低于引导基金投入的1.5倍。

  吸引股权机构

  就在此前,海淀区制订的首都科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框架方案获得通过,而目前出的一系列政策也将围绕此进行一系列动作。

  事实上,该方案最主要的一条便是培育与聚集股权投资机构。这一新兴的资本形态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海淀区有众多的高科技企业,去年全国股权投资一半的数量在北京,而北京一半的投资数量都在海淀。”王圣朋介绍,正因为此,在北京、上海、天津都在争取成为股权中心的大背景下,作为北京重中之重的海淀区,显然希望成为先行者。

  据他透露,在海淀的这些投资案例中,大部分都是人民币基金进行的投资,“主要原因是受外管局相关条例管制的影响”。

  正是在外管局的管制约束下,对于新兴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中国进行投资的要求,使得近日诸多国际股权基金大鳄百仕通、里昂证券、第一东方等纷纷在上海成立股权投资机构,欲吸收人民币资金进行投资,以摆脱此前外汇管制的束缚。

  在相关的政策方面,北京其实一直是一个先行者。早在2001年,在北京就开始了有限合伙制企业的探索和实践。

  当年7月,上市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600075)和新疆石河子开发区总公司作为LP,出资99%,北京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作为GP,出资1%,共同投资5000万元,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全国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天绿投资”。

  虽然在2002年,因为事涉上市公司,该投资公司被叫停,但这在中国创业投资发展史上,这是一件意义非同凡响的开拓创新,其设立的依据便是中关村颁布的《有限合伙管理办法》。

  而据本报了解,北京市政府对于上海所出的吸引外资GP条例也比较关注,目前也在进行讨论,考虑是否也要出台类似的吸引政策;而在这场股权基金中心的争取当中,北京的股权中心海淀区在上半年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落实意见。

  在该意见中,也包括支持证券、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在海淀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等内容。

  为聚集股权投资机构,海淀区还拿出一栋楼建成PE大厦,用包括房租、所得税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各类合格股权投资机构入驻。

  此前海淀区曾成立一只引导基金,但因为相关条例未完善导致进展缓慢,此次修订之后,海淀区政府人士相信,修订后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会有效地推动并聚集投资机构扎根海淀及中关村园区。

  而外界人士相信,这一系列的政策,也许只是政策推动的一个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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