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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促销商品价格不得低于进价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7月17日08:11  北京商报

  商报讯(实习记者 熊海鸥)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扩大销售,去年以来零售企业纷纷加大了促销力度,在轮番价格促销的背后,低价促销该由谁来买单,成为零供促销矛盾不断升级的焦点。昨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零供公平合作促销倡议书”,对当前促销中的突出问题加以约定,期望通过行业自律缓解零供关系紧张局面。

  春节销售旺季以来,零售业价格战可谓此起彼伏。“一元商品”、清仓3折、超低促销、最高30%特惠等促销活动轮番上阵,商品促销面也越来越大,囊括了服饰、生活必需品等多个门类的商品。各大零售商都表示是与供货商联手,凭借大单采购实现低进价让利消费者。但不少供货商对媒体透露,零售商的“疯狂”促销,为卖场增添了人气,私下里不少压价促销还都是由供应商买单。频繁促销甚至低于进货价格促销,使得供应商的利润空间被挤压,甚至促销成本最后也会被转嫁给供应商。

  记者从一些超市供货商处了解到,在一些超市进场费中,已经包括了节日店庆费、DM海报费、常规促销活动费等多个收费项目,费用从几万到数十万元不等。一业内人士透露,金融危机后,零售卖场为刺激消费所做出的频繁促销举动,进一步加深了零供促销矛盾。

  虽然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要求零售商取消条码费、促销费等收费条目,但这一纸条令并没有解决长期存在的零供矛盾。

  零供促销关系紧张引起了行业人士的重视。据介绍,早在2月份开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开始起草《零售商供应商公平合作促销倡议书》,在对零售商供应商促销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后,最终拟定了该倡议书。

  该倡议书对零供促销协议约定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促销活动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方可实施,不能强迫不公平、不合理条款的促销协议;零售商、供应商应在合理、透明的基础上制定促销商品的进货价格,合理估算促销商品数量,不得低于进价或低于约定的促销价格销售商品;零售商超出约定商品损耗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供应商;相同商品,供应商对有可能造成竞争,而采购规模相仿的零售商应给予同等促销进货价和促销优惠条件。

  据悉,在6月底,为缓解零供矛盾,西安开始试点“全国零售供货商防范风险预警机制”,不到半个月,西安人人乐就发生了供货商就多项收费讨说法的事件。对于此项倡议书的出台,专家表示,尽管该倡议书不是硬性法律条文,但是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零售行业已经开始重视零供矛盾的恶劣性。从行业自律来规范零供促销活动,不失为一种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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