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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首次亮相 可标出禁卖食品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6月11日07:56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餐饮服务许可证昨天首次亮相。与之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只标注可经营范围不同,餐饮服务许可证更明确地向消费者公示经营企业不可经营的范围,不能卖什么东西。

  昨天上午,市卫生局向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二里庄店、呷哺呷哺北京第70分店等16家餐饮服务企业颁发了首批餐饮服务许可证。这标志着本市启动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这也是该证在本市的首次亮相。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五大类餐饮企业以前开办必须要申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被取消,代之的是餐饮服务许可证;也就是说,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下岗。

  记者注意到,餐饮服务许可证与之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规格大小差不多,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原来卫生许可证上更多的是标注经营者允许经营什么,而此次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备注”一栏中,明确标注了经营者不能卖什么,让市民消费时更加清楚明白。比如,呷哺呷哺北京第70分店,是经营涮火锅的企业,其餐饮服务许可就明确其经营范围不包括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鲜。

  市卫生局副局长于鲁明介绍说,食品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将食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从安全角度要求食品质量;与之前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明确了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段管理,企业负主责的新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任务。本市将设立首都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首都的卫生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晨报提醒

  现有卫生许可证期满再换领

  今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我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为做好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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