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上海讯 中午12点前必须退房,否则就要加收房费,这一直是各地旅馆行业坚不可破的行规。不过随着现在旅馆业竞争加剧,这个行规已经出现了松动的迹象,在上海将于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中,12点退房这一条款更是直接被打破。
“12点结算”一直是旅馆业一项雷打不动的行规,不过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旅馆可以与旅客自行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住宿时间按照约定的方法结算。旅馆应该把约定的结算方法作书面记录,并在旅客住宿预订或登记入住时交给旅客确认。如果旅馆与旅客没有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住宿时间则要按照旅馆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明示的方法结算,但旅馆应当将该结算方法在旅客住宿预订或登记入住时告知旅客。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说:“ 这才是公平合理的,这是一个突破口,它打破了以前12点钟必须退房的规定 。”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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