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三联集团诉国美电器等企业非法操纵三联商社股权拍卖案又生波折。山东省高院日前做出裁定,称该案并非普通的委托拍卖合同纠纷,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三联集团应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
记者昨日连线三联集团相关负责人,其表示,三联集团正组织有关专家寻求解决途径,三联集团不会放弃起诉。
今年1月,三联集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去年2月份三联商社股权被拍卖一事,起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存在串通及恶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1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但由于被告之一山东永道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无法送达、国美电器起诉书无人签收等原因,该股权纠纷案被拖延至今。谁知临近开庭时间,山东省高院又做出受理程序不符合规定。山东省高院认为,该次拍卖“系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而强制委托拍卖所产生的争议,并非普通的委托拍卖合同纠纷”,三联集团的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受理条件。如果三联集团对执行过程中的拍卖行为有异议,应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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