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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建食品示范街 餐饮场所需挂安全公示牌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3月19日08:1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祎

  昨天上午,早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召开的餐饮现场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完成创建10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而无流动食品摊贩和街头食品摊点成为示范街“硬指标”。

  “硬指标”还包括:成为本市或本区县的主要商圈、商业中心、旅游景点或美食街上的食品重点消费场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总数达30户以上;全面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公示;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各项卫生管理要求。一次覆盖抽查,食品卫生检查结果为“良好”和“一般”比例达到90%以上。年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全部达到A或B级单位;无流动食品摊贩和街头食品摊点。

  据介绍,从2007年起,本市食药监部门在全市开始试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要求街上所有食品经营单位100%建立统一的经销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餐饮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食品经营和餐饮单位统一亮证经营等,并以“笑脸”“平脸”“苦脸”等标志公示。

  今后上海所有餐饮场所都会在门前树立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餐点卫生状况是否合格,进门前就能一目了然。如果公示牌上贴的是黄色“平脸”,就表明这里食品安全状况一般,而如果是红色的“哭脸”,则表明此处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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