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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拓宽险资运用渠道 可投股市房地产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3月03日07:4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保监会昨天召开新保险法新闻通气会,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强化被保险人的权利,并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批准险资投资不动产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称,新版保险法的一个重要亮点,是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在新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中,增加了“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的规定,删除了原版本“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之条文。事实上在具体操作中,部分保险资金早已突破投资股票、基金的禁区。此次修订后保险法是将近几年国务院批准的新增投资渠道上升为法律。

  修订后的保险法首次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据介绍,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放开该渠道可发挥保险的资本融通功能,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并优化保险资产结构。

  强化被保险人权利

  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在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昨天,保监会法规部杨华柏在与媒体沟通时表示,新修订的保险法更多地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新版保险法的保险合同章节调整最多,更强调维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称,新版保险法首先将关于人身保险的规定放到首要位置:从原版第三节调整至新版第二节,并分别明确了不同业务的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与“保险利益”的关系。

  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用途

  郝演苏还表示,新保险法首次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用途。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新版保险法在第一百条中第一次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范围:“(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消境内优先分保

  此外,根据现行保险法相关条例,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监管机构有权限制或禁止涉外的再保险分出和分入业务。新保险法删除了上述规定,取消了境内优先分保。

  目前,国内只有中国再保险集团一家中资再保险商,德国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美国通用再保险等知名外资再保险商都取得在华营业牌照,在国内直接经营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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