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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债权转让款比例未达共识 三供应商拒绝转让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2月11日10:08  新京报

  本报讯 昨日是三鹿集团普通债权人与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截止日,赴石家庄进行谈判的六家供应商中,三家最终拒绝将其债权转让。明日他们将参与三鹿破产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律专家表示,河北国信此种收购债权的行为为国内破产案中“打折收购债权”首例。

  三供应商拒绝出让债权

  昨日上午,供应商们继续到三鹿就转让协议中的争议条款进行谈判。一位姓高的三鹿管理人出面回复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其称,20%的支付债权转让款的比例不会提高。

  该管理人规劝供应商称,三鹿破产难以避免,根据目前三鹿的状况,债权清偿率基本为零,选择接受债权转让协议是最优选择。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商榷,有三家供应商决定将其持有的三鹿债权进行转让,但来自天津、昆明、上海的三家供应商拒绝转让,并表示要参加12日召开的债权人大会。其中一位供应商称:“20%的偿付比例太低,没有达到我们的心理接受底线。”“我们不放弃参加石家庄三鹿集团的债权人会议,不放弃审核、确认债权和投票表决的权利。”据悉,这些供应商涉及的欠款金额在2000万元左右。

  昨日下午,负责债权转让登记的三鹿方面负责人拒绝透露具体登记数据。

  此外,虽然连续两天在石家庄就债权转让问题进行协商,但作为债权受让人的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的负责人并未露面。记者拨通该公司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晓此事。三鹿管理人亦称,其也并未与国信进行接触。

  国内首次“打折收购债权”

  按照此次谈判的六供应商被拖欠6000万元总额来计算,还款20%意味着河北国信应该出资1200万元收购债权。同时,其接手的也是一笔“清偿率基本为零”,难以对价的债权。

  据公开资料显示,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为河北国信投资控股集团旗下公司,主要股东之一为石家庄国资委。

  “河北国信作为政府新投资公司收购持有三鹿的债权并直接参与今后的破产程序,有参与企业下一步资产运营和重组的目的。但不排除其仅仅是出于安抚债权人、维护社会稳定、使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目的。”三鹿供应商代理律师、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表示。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破产法专家李曙光称,目前河北国信收购三鹿债权的行为为国内首例,且还款20%的比例为打折收购债权。李曙光表示,现行《破产法》没有对债权出售、转让方面的规定,但是按照惯例,如果存在此种行为,应该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且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本报记者 丁蕊 张晓蕊 石家庄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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