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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力健身年卡被指时间缩水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10年05月17日08:45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邴美俏) 通过会籍顾问推销,消费了8099元,本以为能够享受到奥力健身的买一年送一年的优惠活动,可是连一年的有效期还没有到,就被通知健身卡到期。李先生为此郁闷不已,通过与店方的几次交涉,店方只同意赔付两张3个月的季卡。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李先生认为并不合理。

  “去年,奥力望京店来电话说,一张卡的价格可以给予12个月的免费会籍,也就是买一年赠一年,由于会籍顾问的极力鼓动,我当天便交钱签订会员合同,由于我之前一直在奥力阳光上东店办卡,在望京店办了卡我还是在阳光上东店使用。” 李先生和记者讲述了他办卡的过程,“当时会籍顾问张先生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上了手写赠送的这12个月免费会籍,”李先生称,“今年4月突然接到了奥力健身停卡通知,我的健身卡连一年的使用期限还没有到!”李先生告诉记者,奥力健身认为张先生的手写补充协议无效,理由是这属于会籍顾问张先生的个人行为,此人目前已调动工作,并且奥力健身望京店也已转卖给私人,与奥力健身并无直接联系。李先生表示,他再与会籍顾问张先生联系,对方态度恶劣。

  记者随后致电奥力健身负责客户投诉的崔小姐,对方表示公司对于此事件仍在调查中,并不方便透露过多细节。她同时表示,对于补充协议,会员合同是一式四联的,按照合同法,只在会员底联有手写,公司不能承认。线索:高女士

  ■律师说法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洪江律师认为,公司职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签订的合同应当认定为单位的行为,因此违约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在合同中盖章的公司为北京奥力健身有限公司,而非望京店,因此望京分店的转让与否并不影响总公司责任的承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双倍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李先生也可以向奥力健身主张双倍赔偿责任。李洪江律师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类似合同前,一定要将自己的权利明确写在合同中,诸如俱乐部停业装修时间排除、自身原因请假、俱乐部内摔伤责任承担等,避免因“霸王条款”而受到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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