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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出台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10年05月10日08: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大型商场、超市里被查出假冒侵权商品怎么办,如何认定责任?今起至5月16日,《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将通过“首都之窗”公开征集意见。

  市工商局合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征集意见稿规定,大型商业企业要指定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作为供货商、承租商,则要保证其提供或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意见稿还约定,当大型商业企业接到侵权投诉时,如认定销售的商品侵权,有权及时暂停销售对方的相关商品。因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侵权的,供货方要向大型商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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