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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损耗高出净利490亿 企业偷盗超四成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10年04月22日08:11  北京商报

  超市、百货等行业被曝内盗以及团伙联手偷盗的事情屡见不鲜。昨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防损委”)发布的调查测算显示,我国2009年商业损失率为1.62%,因商品盗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额约为1379亿元,比内资零售业去年整体净利润高出490亿元。在低利润时代,减少损耗成为企业增收的重要手段。

  国内零售业去年损耗超1379亿

  据防损委方面介绍,此次对北京、天津、河北等25个省市自治区的13种业态,其中包括超市、百货店、专卖店、购物中心、家居建材商店、网上商店等。抽样调查测算,我国2009年商业损失率为1.62%,而全球商业损失率为1.43%,国内零售企业的商业损失率处于全球较高水平。

  对于零售企业来讲,商品偷盗造成的损失是商业损失的主要部分。物美相关负责人透露,因内盗和外盗造成的损失占到该公司商品损耗的四成以上。

  防损委主任曹小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市消费品零售额85133亿元为基数,按1.62%商业损失率计算,商业损失额为1397亿元。而据测算,我国内资零售企业的纯利水平在1.2%左右,内资零售企业的净利润约为889亿元,商业损失额比行业净利润多出490亿元。

  内盗是防损重灾区

  调查结果显示,在零售企业发生的盗窃案中,外盗发案频率高,但单次内盗金额多在数百元甚至数万元,因此,内盗是零售企业损失的重灾区。

  零售业的内盗主要是厂派促销员、零售企业的采购员、收银员等内部管理人员的监守自盗。北京供应商联盟代表、北京世行商贸公司常务副总姚文华表示,监守自盗是零售企业防损的难题。姚文华举例,卖场仓库管理人员通知供应商运回20箱库存产品,但实际交到供应商手中的可能仅有18箱;卖场采购人员让供应商送货,但送货地点并不是卖场库房,而是员工通道。

  其实,防盗措施成本较高也制约着防损的效果。物美防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卖场二次粘贴的磁性条码具有一定的防盗功能,但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企业的不少商品是出厂时自带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卖场环节的内盗。不过,先进的防损措施,需要供应商的支持和卖场的成本支出。普通磁性条码仅0.07元/个,而商品自带的磁性条码成本则需要0.3元/个,如果放大到卖场中出售的数万件商品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惩罚与教育结合力争标本兼治

  在微利时代,零售企业止住偷盗造成的上千亿元损失,就是在增加纯利润,是增收的手段之一。尽管有的供应商称商业损失多是由供应商为零售商分担,但曹小宁进一步指出,“所有商业损失最终会落到商品的价格上。归根结底,为盗窃损失买单的是消费者”。因此,防盗已经不仅是零售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而是牵扯到供应商、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的问题。

  以往多数零售企业在防盗方面采取的是增加防盗设备和人员等传统手段。 昨日,与会的零售企业负责人表示,防止盗窃的工作中最棘手的是发生盗窃行为后没有执法部门的支持。一方面零售企业无权对偷盗者进行处罚;另一方面由于涉案金额较小,公安部门无法立案,无法对偷盗者进行有威慑力的处罚。

  防损委提出,商业防损最大的扶持是需要执法机关的帮助,同时还要对内部人员进行防损培训和负面信息行业通报机制。目前防损委正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合作,为零售商和供应商提供员工入职身份核实的服务。同时还将建立员工负面信息交流机制,如果发现员工有盗窃等违法行为后会在企业内部和行业内公布。(吴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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