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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68316 发表日期:2006-12-12 07:44:19
主题:律师团辛苦了,我有一个问题请您帮忙,谢谢!!![表状]
我有一个朋友买二手房,只签了一个公证合同,将原房主房产证拿在手,未办理过户。原房主又到房管局办理挂失手续后重新拿到房产证并办理了抵押贷款。如果发生银行收房的情况,银行有权收我朋友的房子么?(在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在法律上能受到保护么?)
希望能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 律师团辛苦了,我有一个问题请您帮忙,谢谢!!! <277 bytes> g68316 <20061212 07:44:19> [点数:251]
  •  回复 <138 bytes> 杨海军律师 <20061212 22:59:26> [点数: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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