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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爱菠萝冰 发表日期:2006-12-22 10:00:07
[转帖]主题:大户型开征保有税于法于理说得通吗[表状]
转自:陈随有
据报道,目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此消息一出,坊间一片哗然,质疑之声不绝于耳。如果针对“保有税”的征收明年4月以后就出台,不仅是唐突的,也是荒谬的。
  • 大户型开征保有税于法于理说得通吗 <376 bytes> 我爱菠萝冰 <20061222 10:00:07> [点数:12][转贴]
  • 首先,征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380 bytes> 我爱菠萝冰 <20061222 10:00:31> [点数:5]
  • 其次,涉嫌重复征税。 <669 bytes> 我爱菠萝冰 <20061222 10:00:53> [点数:5]
  • 其三,120平方米作为征税依据于理不通。 <602 bytes> 我爱菠萝冰 <20061222 10:01:11> [点数:5]
  • 第四,小户型供应不足,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698 bytes> 我爱菠萝冰 <20061222 10:01:33> [点数:5]
  • 税收的过快增长,成为抑制国民消费能力的一大因素 <525 bytes> 我爱菠萝冰 <20061222 10:01:50> [点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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