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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棉花姐姐 发表日期:2006-12-01 15:47:58
主题:强烈谴责搜房网的强盗行径![表状]
起因是我给搜房发了一封律师函,跟她们说,她们用了我的稿子,他们给取的名字是《武林外传之湘玉掌柜的买房故事》,既没署名,也没给稿费。

很快,搜房的据说是法务部的一个女的就来了电话。好厉害啊!跟法律界人事打交道我也算半个行家了,但这么厉害的角色还是第一次遇到!现在我在写这个博客文章,手软软的,因为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又要告我诽谤!以下是我跟她的对话梗概:

厉害角色:我是搜房法务部的,你来邮件说我们用了你的文章,是这样,你得证明这个文章确实是你写的,比如文章的底稿什么的,否则如果我们给了你稿费,再有人来问我们要稿费怎么办?

我:那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才能证明说这个文章是我的原创呢?

厉害角色:你不是请了律师吗,你问问你的律师吧,他会告诉你需要什么。

我:那是不是你们曾经的处理办法是如果不能找倒所谓的“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这稿费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最后就都不给了?

厉害角色:(不知道上边的这句话刺到她哪里了,她立即发怒,她的怒气从电话线里喷薄而出,气势汹汹吓得我直哆嗦。)你不能这样说,你这样说我可以告你诽谤。。。(后边还有好多词,不过我给吓忘了)

这情节跟某个电影里的场景对白非常相似吧?我立即有点吓傻了,哪跟哪啊,我就拣了顶“诽谤”的帽子,还要告我去。于是我语无伦次地辩解,“我就是以疑问的口气问。。。”下边我想说的是我并不确定,这根本不能说是“做结论,下断语”,也就不能说我诽谤。但是厉害角色真是厉害,根本就不给我继续连贯地往下发言的机会了。在“诽谤”的威胁之下我丢盔弃甲狼狈挂了电话,放弃追问她什么是“能够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后来经过深刻反思我觉得我有点笨,怎么当时就没有反诘她这算不算“威胁”我呢?

后来我的律师给搜房打了电话,对方跟他说“跟我说不明白”。(以下的话有点像湘玉掌柜的经典独白,其精髓就是绕口)我就不明白了,你说的也是中国话,我说的也是中国话,咋你说的我就不明白了?或者是你就没想着把事情跟我说明白所以我才不明白?就说这个关键的证明“能够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你不是到底也没有告诉我什么是你们认可的“能够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吗?让我去问我的律师,我们律师函都发了,附件也都写明白了,这些就是我们认为“能够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现在是你们对我们认为的“能够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不认可,而我问你什么是“能够证明我是作者”的材料你又不告诉我,转头又跟我律师说“跟我说不明白”。有这么不讲理的么?你们到底想怎么着?

反正作者就是我,事实就是事实,证明事实是很容易的,但关键是你们有没有打算承认事实。

搜房,好歹也算半个名门大网了,各位敬请关注她们下一步将会怎么做吧!是一派大网风范,还是宵小委琐,就当看戏呗!看官您也能跟着经历一翻,看看到底这里水有多深,有多混!


链接:更多官司信息,见我的博客

  •  强烈谴责搜房网的强盗行径! <2358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5:47:58> [点数:5518][图片]
  • 可恶啊……支持姐姐! <0 bytes> 昨日红花 <20061201 15:52:29> [点数:17]
  •  谢谢花花~~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5:58:31> [点数:16]
  • 可耻的行为!!奋战 支持棉花姐姐 <0 bytes> cbd女王 <20061201 15:52:48> [点数:17]
  •  我们这ironnnn的帖子也被偷了,但是他自己好象都没有注意到~~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5:59:39> [点数:19]
  • 提醒他啊 找律师 <0 bytes> cbd女王 <20061201 16:00:35> [点数:16]
  •  这家伙,我跟他提过,他没当回事~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19:48> [点数:14]
  • 不尊重人权 <0 bytes> 办理_贷款 <20061201 15:53:41> [点数:17]
  •  贷款兄,谢谢支持啊~~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20:23> [点数:15]
  •  是这样的,作为当事人,你应该保持沉默,他们的律师打电话给你的话,你就直接答复,有事情直接找你的律师谈 <287 bytes> 地产之父 <20061201 15:54:46> [点数:27]
  •  搜房卑鄙行径的最新报道! <604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5:57:19> [点数:23]
  •  有百度的快照,不过需要和律师确认一下,这种快照和图片是否能成为证据,或者是让搜房道歉,现在这年代,理亏的肯定会首先心虚的 <436 bytes> 地产之父 <20061201 16:01:26> [点数:20]
  • 删了以后快照也能留存吗? <0 bytes> 昨日红花 <20061201 16:03:15> [点数:15]
  •  服务器上的文件删了,但是我已经做了考屏,因为我要继续揭露他们!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25:33> [点数:15]
  •  谢谢地产之父!你这些评论真的很酷哦~~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06:13> [点数:14]
  • 地产之父很酷啊! <0 bytes> 昨日红花 <20061201 15:58:22> [点数:16]
  •  应该直接律师与律师对话,这样公平了,如果搜房不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就要打官司到底,估计他们也会害怕 <279 bytes> 地产之父 <20061201 15:58:36> [点数:17]
  •  呵呵,哎,我是被她们吓倒了~~~现在她们销毁证据,而我又没有来得及去公证呢~~ <46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01:28> [点数:17]
  •  涉及到经济利益问题的事,谁都会这么做的,很正常拉,第一反应肯定是尽快删除,尤其是某个编辑发上去的,发现惹麻烦了,肯定会这 <124 bytes> 地产之父 <20061201 16:03:30> [点数:19]
  •  我想,他们这样偷来偷去,以后肯定会不断有麻烦的!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26:22> [点数:16]
  •  这个没办法啊,网络就是这样的,你抄来我抄去的,下次发表新文章时,应该注明不得转载才行 <0 bytes> 地产之父 <20061201 16:38:06> [点数:19]
  •  他们要打着偷的主意,写什么都不管用!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51:03> [点数:17]
  •  可以看出来了,惹了谁都不能惹棉花姐姐啊,那是绝对不能得罪的你。。要告到你家破人亡啊 <82 bytes> 地产之父 <20061201 16:55:23> [点数:19]
  •  哈哈,这话怎么说的? <2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4 08:54:51> [点数:2]
  • 哇!! 赞 <0 bytes> cbd女王 <20061201 16:01:24> [点数:13]
  •  支持棉花姐姐!!!一个所谓大公司不是看其光有所谓的巨大外来资金注入,而是关键看公司里的…… <206 bytes> 只有月供 <20061201 16:00:11> [点数:21]
  •  就是就是,说的极其有道理。这公司居然养这样的人才,这公司的前途也不会光明。为了一点点的当前利益会自辉前程,实在是愚蠢!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04:11> [点数:14]
  •  支持棉花姐姐!!! <0 bytes> 一个蛙 <20061201 16:09:17> [点数:18]
  •  一个好蛙来啦~~~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19:10> [点数:18]
  • 恩.我是来声援JJ地! <0 bytes> 一个蛙 <20061201 16:40:01> [点数: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6 bytes> 一个蛙 <20061201 17:01:56> [点数:17]
  •  谢谢好蛙~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4 08:55:23> [点数:1]
  •  支持!一直都是棉花姐姐的忠实读者. <0 bytes> 中国制造298 <20061201 16:21:52> [点数:14]
  •  真的呀~~谢谢中国兄弟~~~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27:03> [点数:16]
  • 他们怎么可以转载完人家的东西不道歉还反咬一口呢!强烈支持棉花姐姐. <0 bytes> 鱼鱼飞龙 <20061201 16:22:22> [点数:18]
  •  对对,就的对我这个法律门外汉反咬一口哦~~所以我特别生气~~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1 16:27:46> [点数:15]
  •  你真厉害,我们这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我想写点东西,却不知道怎么写! <80 bytes> cyj1102 <20061201 17:00:36> [点数:15]
  •  能!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4 08:56:14> [点数:1]
  •  这年头,小偷都直接抢劫了.劫匪都穿官衣了. <0 bytes> 95009600a <20061201 17:12:57> [点数:15]
  • 这个说的太形像了 <0 bytes> 低于37度 <20061201 17:16:03> [点数:13]
  •  身份是官,干的是匪的勾当。百姓分不清谁是谁 <0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4 08:57:09> [点数:1]
  • 棉花姐姐是否标注不可以转载? <0 bytes> 百旺无版主 <20061201 17:13:31> [点数:14]
  • 不管是否标注,都应该写明转载吧。道德问题 <0 bytes> 百旺无版主 <20061201 17:14:05> [点数:17]
  • 如果是平常网友,转了也就转了,不写转载,咱也不计较。可他们是网站哦,怎么能这样无偿占有人家的劳动? <112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4 08:59:09> [点数:1]
  •  靠,搜纺的还真牛B哦,还没怎么着先冲人家急哦。如果他们真这样的话谁还敢在搜房发原创啊。得了,以后再也不去了。原来他们这么 <163 bytes> 低于37度 <20061201 17:15:17> [点数:18]
  • 呵呵,算了吧!俺还是那种观点,没有实际利益的事,不争也罢。 <70 bytes> ckm1003 <20061202 22:07:50> [点数:6]
  •  凡事就怕比较。这一比较我就觉得tom网实在是大气。他们用稿,觉得给稿费,而且署名。 <204 bytes> 棉花姐姐 <20061204 09:05:07> [点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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