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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nnnn 发表日期:2006-11-28 15:37:29
主题:中国住房公积金 恐成“富人俱乐部”[表状]
中国住房公积金 恐成“富人俱乐部”

文章来源:亚洲时报 文章作者:撰文/凡心 发布时间:2006-11-27


世界银行11月14日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中国住房公积金由于在现行制度上的“一刀切”,导致贷款的发放范围主要倾斜于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垄断行业等较高收入群体中,惠及的只是城镇人口的一小部分而已。有专家提醒,要警惕住房公积金变相成为垄断行业等的高福利,避免这项制度演变成“富人俱乐部”。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是在“房改”进程中推行的。1994年 7月国发43号文,作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决定。通过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为每个职工存入等量的住房公积金。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当年住房严重短缺和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过少,现在这两个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作为一项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在为部分人群购房提供资金保障的同时,近年也暴露出来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福利惠及面不够、巨额资金“沉睡”银行、安居钱沦为“唐僧肉”。到底谁才是这项制度的受益人,这项制度应该如何圆百姓们的安居梦? ……这些问题都在不断地叩问着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中国,截至2005年年底,有6330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人民币,下同)。然而,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 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到了今年5月底,中国建设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中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已超过1亿人,但实际缴存人数6245万人,仅占在岗职工人数的60%左右。这个数据还不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等目前尚未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群体。

世银在《中国经济季报》中说,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基于工作就业的,大部分非正规就业或失业的中低收入者无法参加公积金;很多低收入的成员因为承受能力的制约而无法使用其公积金。而是被迫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养老)储蓄,为能够获得按揭贷款的收入较高的家庭提供补贴。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近日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有78.4%的人认为现行公积金制度不济贫。57.9%的人认为公积金在缓解中低收入者“购房难”方面“没什么帮助”,认为“非常有帮助”的仅占4.3%。公积金制度在实行14年之后,究竟对普罗大众在有效解决购房难问题有多大意义,现在已经到了反思的时候……

其实,就此状况,长期以来“取消住房公积金”的论调几乎从没间断过。来自雅虎社区的网民表示,“住房公积金成为了一些高收入人群的避税法宝。我们公司经理们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标准高得吓人,从而给他们有了逃税的机会。而像我们收入较少的人即便交了也一辈子买不起房子,想取出来也十分麻烦。这个政策对我们低收入人群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还不如变为“福利奖金”的形式给予补贴。”

中国《经济参考报》的报导指,在全国很多地区,一些发达地区、效益好的电力、通信、煤炭等垄断行业,以及一些效益好的单位,有意将一些应税福利,如各类补贴、津贴打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福利发放并进行逃税。有些人甚至还把住房公积金当作第二份工资,因为每月缴存数额比普通员工当月拿到手的工资还多。

形成对比的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三倍。

报导还揭露,在宁夏银川市,电力系统企业就没遵守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规定多缴交公积金,1.4万名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超过银川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多归集7200多万元。

而个别垄断行业,在某直辖市负责经营整个城市有线电视业务的国有有线网络公司职工小云就表示,“自己目前的年薪在10万元左右,每个月的房贴接近2000多元。但当地的移动、联通,在这方面的补贴却要比我们高得多”;另位在大型电力公司工作14年的中层干部唐先生,他不愿意说具体的年薪,只是含糊的说收入有10万元以上。但他坦言,电力公司的其他补贴有一定的吸引力。比如说,公司不分房,但是有房补,这些年累积的房补已超过40万元。无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绝大多数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普通百姓却“嗷嗷待哺”,两者之间存在巨大反差。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一份报告中也承认,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一般较难申请,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效果不明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专家刘军民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这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购房首付门槛。

尤其随着住房公积金在归集、支取、管理、贷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逐渐曝光,各方对住房公积金的议论渐多,有观点还认为住房公积金应取消,因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的 “购房难”并未因这一推行十多年的制度而缓解,表明这项制度的作用并不突出;而当年推行住房公积金的两大原因,即“住房严重短缺”和“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过少”目前已基本解决。再加上这些年来,国内动辄上亿元的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挤占、贪污的案件不时曝光,这些观点更倾向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将之理入职工工资。

为改善中国当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效率,使中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住房,中国政府有关当局最近出台的几项政策措施着眼于调整住房供给,使之适应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及承受能力都是广大群众乐以见之的。但在细节上,有意见就认为,政府可考虑进一步强化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功能,突出政策性和保障性的特点,使制度在推进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并针对不同收入和家庭条件的购房者采取不同级别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当局的改善建议包括:适当放宽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贷款条件,允许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使这部分职工家庭能够切实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居住条件;或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实行优惠贷款政策,通过采用增加贷款品种、提高贷款额度、灵活还款方式、降低贷款成本等方法,加大支持力度,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服务的层面。

必须正视的是,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府对各类在职职工购房的一种优惠政策,理当受益的是大多数的人群。本着“居者有其屋”理念,住房公积金政策在一个程度上更应该是向中低收入家庭所倾斜。但由于政策在执行上的“一视同仁”,“穷人要么缴的少用不起,要么就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而富人缴的多用的多”,结果好处都覆盖着富人,甚至成了一些垄断行业的变相福利。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住房公积金作为社会受益面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其目的是帮助普通工薪阶层弥补购买力的不足,能够较早、较快地实现购房目标,但这些年来征缴的情况却一直都不理想;而不少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国家财政或国家直接支持的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纳为什么常年来都一马当先,成为“主力军”。无疑,这跟现时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低,征缴肥瘦不均和制度造成的分配差距等有着莫大的联系。眼看制度仅为高收入者“锦上添花”,却不为低工薪阶层“雪中送炭”。住房公积金,想说爱你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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