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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kggig 发表日期:2006-11-13 13:46:44
主题:买商品房问题[表状]
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期房,合同今年9月底交房,可现在开发商两次都是以公告的形式在售楼处通知房子延期,最近一次延到了明年3月底,请问律师:
1、开发商这样一箱情愿的多次延期,我们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坐等?
2、合同中说延期违约金按“已付款”每天万分之二,请问对于贷款的人来说这个“已付款”代表什么?有人说“已付款=首付+交房日实际还银行的钱数”,因为法律上对这个词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我认为我虽借了银行的款,但银行将全款已打到开发商的帐户上,所以他才给我开了全款发票,所以不管是否贷款我们实际上都是“全额付清”,我说的对吗?
3、有人说开发商恶意延期,就是要拖的业主受不了了,到时放弃赔款而收房,这样的案例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很多?
4、还有人说,为赔款的事打官司也可,业主也明显能赢,但从起诉到法院受理要3个月时间,开发商可以将他的资金转走,到时就说没钱,懒着,我们也没办法,经常看到有执行难的事,难道我们就只有无奈的接受这样不公平的事实吗?
  • 买商品房问题 <829 bytes> tkggig <20061113 13:46:44> [点数:314]
  •  回复 <205 bytes> 杨海军律师 <20061113 19:44:31> [点数:139]
  • 支持你,拿起法律的武器 <0 bytes> baobao6277 <20061127 12:48:05> [点数:4]
  • 告他! <0 bytes> 1淡紫色1 <20061127 13:11:33> [点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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