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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左夫 发表日期:2006-11-09 14:42:35
主题:错位的地方政府和高房价[表状]
作者: DoctorJin

最近国家统计部门公布数据显示,全国房价的上涨幅度放缓,其中上海的房价下跌了1.1个百分点,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房价还在涨,而且是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后的继续追涨。是什么在对房价的上涨推波助澜呢?如果有心的人会发现,在国家政策出台的同时,地方政府的部分官员却在发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我们承认他们有言论的自由,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同时我想作为一个法制化的国家你也要对你的言论承担责任,不能变成个别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更不能将自己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错位,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
从去年国家开始积极调控房价开始,地方政府的个别官员和部门就一直采取了消极抵制的行为,一方面他们并不积极采取相应的政策来执行国家的调控,另外一方面则在各种场合来表达本地房价不高的信号,比如去年房价调控开始后不久,成都某个部门领导就曾经在大会发言,成都的房价不是高了而是低了,还有很多上涨空间,但一些学者和专家的研究结果表明,成都是几个房价上涨过快的重点监控对象之一,而且其房价与人均收入水平很不匹配。随后,国家为了推动宏观调控的实施,又先后出台了“国六条”和“国八条”等政策,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细则以方便实施。地方政府于是从对抗不合作改为消极对待,并在暗中不断与开发商密谋,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博弈,比如90平限令一出,有的地方就开始增强前期开发商的二期甚至三期项目的建设,以规避政策,有的更是通过篡改开发时间来避免限令,而这些行为显然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支持。
在这种现象背后,实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地方政府的个别官员或其亲属参与到了房地产开发的经济行为中,由于他们拥有的公权力,他们可以利用公共资源来谋取个人和个别集团的利益。最近国家很多省部级高官的相继落马,几乎都是与房地产有关。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地方政府的官员考核体系存在漏洞,为了局部的短期经济利益,很多地方政府将卖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因为我国土地的国有性质,地方政府将其作为了一个免费的午餐,积极推动开发,这样一方面经济增长了,另一方也达到了形象工程的目的。据资料显示,我国某个地级市的房地产收入占了该市收入的70%左右,足见其一斑。
所以,面对目前政府错位带来的房价上涨难以抑制,一个重要的措施,不仅在于出台相关的调控政策,更要从官员的考核和监督体制,以及我国土地收入的管理使用体制上来思考,否则只能是地方政府协同开发商不断与国家博弈,而这种博弈的结果却不是双赢,只能是国家房价调控政策的失败。
  • 错位的地方政府和高房价 <2075 bytes> 马左夫 <20061109 14:42:35> [点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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