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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nalzhzhk 发表日期:2006-10-31 15:21:59
主题:集资建房的疑问[表状]
去年买了单位的集资建房,没有产权,有继承权,且购房合同书上写明要为公司服务5年。
现在我想和内部员工李四转让此房,但公司要我先上交此房,由公司加价卖给王五。
请问,我如何能成功的自行转给李四?是否我现在有这个权利或者有法律规定。
  • 集资建房的疑问 <227 bytes> finalzhzhk <20061031 15:21:59> [点数:72]
  •  回复 <155 bytes> 杨海军律师 <20061031 20:47:40> [点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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