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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来你也在这里啊? 发表日期:2006-09-29 15:24:02
主题:看不懂的东西不买 惨痛经验足以供大家借鉴[表状]
  回想自己不自量力在晨报写专栏,已半年多了,算算也写了近30篇。承晨报编辑们的盛情,本月17日在上海办了一场讲座并与读者见面聊聊。讲座中至少有一半时间与大家互动交流,其中有个“看不懂的———不买(不投资)”的重要理念,对这个重要投资原则,想再作些说明。

  一读者问:“QDII或银行的海外投资信托理财计划,到底可不可买?”我反问:“你知道这个商品投资什么吗?”一轮问下来没人能答清楚。当下我给大家的建议是“看不懂的———不买”。但很多投资人则不然,尤其是遇“好朋友或银行职员推荐”或“报纸上有介绍”时,立即就掏腰包。

  我自己的惨痛经验足以供大家借鉴。1989年在台股大幅上扬时,我是有点钱及知名度的,一位在外资银行工作的高中同学,游说我投资一个小型日本股票认股权证基金。权衡下来我认为:同学介绍毕竟可靠(但他是日股专家吗?);过去类似基金绩效不错(过去一定代表未来吗?);“认股权证”似乎也听说过,是以小钱去买股票上涨权利(但我问了下跌风险有多大吗?),当下我就投了2万美元。结果3个月后,日股开始重挫,我立刻找我同学止损,但拿回的钱只剩大概5%,损失惨重。

  我没有考虑清楚以下几点:我对日本股市及小型股有概念吗?我对认股权证所带来的杠杆倍数有概念吗?我在投资前,估量过自己所愿意损失的极限吗?说起来也算是“专业人士”了,竟然还栽这样的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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