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房产 > 房产社区 > 地产圈  
全部房产论坛列表
爱问(iAsk.com)
论坛首页 论坛精品 发贴排行 48小时热贴 论坛相册 通讯录 生活服务 楼盘详情 在线调查 论坛帮助 北京生活信息搜索
发贴 - 刷新 - 收藏 - [注册]
作者:oldpeasant 发表日期:2006-08-17 19:29:06
主题:我对地产界的一点看法[表状]
平均地权:土地是全民的,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住房面积应该按人均计算,达不到平均住房面积,房子可以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售,高于平均面积的则要付出十倍甚至二十倍的价格。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如果不限制房产面积,有多少土地用来建房?
70年地租:现在的房产平均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左右,让住房者一次交清七十年的地租是不是太过分了?一个人成年不久(假如为二十岁)就开始购房,到九十岁房产到期,我国的人均年龄是多少,有多少人活到九十岁?更何况人们开始买房时远不止二十岁了。一届政府卖了七十年的地租,GDP上去了,下届政府也卖,但总有一天政府无地可卖。相当于一届政府把以后三十届政府的地租(以五年为一届)都用了。购房者用一年的地,交一年的钱,完全没必要这样搞。
经济适用房的转卖: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照顾经济状况比较差的公民而施行的住房措施,其中享受了国家的补贴,所以我认为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随便在市场上流通的,最多以当时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出售。另外,很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并不符合购买条件,国家是不是能够收回这些房产,卖给更需要的人?并把那些不符合购经济适用房条件而购房的人的诚信记录上留下案底?
收入与房价:2005年底公布的北京市民人均年收入是2.3万元,试想一个三口这家若住九十平米的房子,以现在的房价(8000元/平米)来计算,要多少年的收入能够买的起?那些说房价不高的人,脑袋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受某种利益的驱驶而信口雌黄。
房价与地价剥离:地是国家的地,开发商拿把地到手里放着就可以升值,而后直接加在房价里。开发商用占用购房者的时间开发,他们为什么不为此付地租反而从中赚钱?房价是房价,土地价是土地价,应该分开。
  • 我对地产界的一点看法 <1420 bytes> oldpeasant <20060817 19:29:06> [点数:27]
  • 查看所有回帖
    欢迎参与讨论
    在参加新浪中文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为什么要进行会员注册
    ·新浪会员注册入口
    ·修改会员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