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出台了2手房强征个税的政策。据说是冲着抑制房价去的,冲着炒房投机客去的。(所有要卖2手房的人一率视为为投机客而课税,这种有罪推断倒是有点简单。)
政策制定者应该不会那么健忘吧?延长营业税征税时间的新政余温未退,可是现实操作里有几个卖主不是在原来的预期利润基础上多加一部分,抵偿营业税支出呢?本来100万的房子,那就多要5万,卖105万。老话说“家有余粮心不慌”,手里有房的主,除非有急用,或者房价崩盘,否则基本不会急烘烘的出手卖房。就象有人说的,与其赔本赚吆喝,不如当个包租公或者包租婆,也不错。
心慌的永远是没有余粮的穷人。加减乘除一算,物质的精神的得失全盘考量,现在的将来的局势一体分析,搞不好结果还是租不如买,于是乎穷人又被多割了一刀。而这一刀如,明里是卖主下手,实则进入政府腰包。
当然也有人说,那我们去买新房好了。对,那就是一边高叫空置率畸高,一边新房爆抢。
这新政,到底是冲着什么去的?原谅我也学到有罪推断手法:即使真的如一些专家推测的,房主为了避免减少收益而把这加税造成的成本增加转移到买主头上,因而变相推动房价,导致“抑制”功能失效,在政府也有税收入帐。稳赚不赔。
抑制房价,除了不断的加税加费,难道我们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或者是打着顺应民众呼声的旗号,做抑制房价之假势,实则收真金白银的实惠?
假如真这样,希望我的两手十指,还能算的过来到底附加在房产上的,有多少种税费!
有学者呼吁转让地皮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廉租房建设,用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如果,新增加的个税、营业税,也能有一部分实实在在的有明确政策和途径规定了它的用途和去向,那我想大部分人,不管是否对有罪推断恼火,还是能够平和对待的。取有余而补不足,在“有”的人,是一种奉献因而感觉到高尚;在“无”的人,是一种获得因而充满感恩。这我们的社会和谐而言,有实在之功!
或者假如这部分税收确实能做到由卖主,也就是假定的炒房投机者出,虽然这种对所有卖房人一视同仁的有罪推断让人唾弃愤怒和鄙视,我们也还是要为这新政鼓掌喝彩的。
但就怕,这新政,除了让“无”的人再挨一刀,让房价再涨一涨,而于抑制房价、让百姓买得起房的初衷,是一丝用处也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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