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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少吃多动 发表日期:2006-07-27 13:14:20
主题:租房,现代城市里的可怕的“古老生意”[表状]
人在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空间需求。

婴儿时期只需一个比摇篮大一些的空间就够了。对城市里就业的许多年轻人来说,在成家生儿育女前,占用大于一个单间(卧室+卫生)的其余空间,可能意味着额外的经济负担。

城市就业人群大多属于中低收入者。他们的居住需求特征:流动性——在城乡、城际之间因打工、创业而迁居;在城内因婚姻变化,就业失业而搬家。成长性——经济发展使群体的支付能力阶段性提升。聚居性——需要共享周边低廉商品和服务,彼此照应。

在没有完成足够的积累前,中低收入者居住“一步到位”即不现实也不合理。按常理,他们可以先租房,后买房,逐步完成梯级消费。无奈的现实是,在城市里,他们却遭遇到了“一步到位”式的住房供给。房屋销售几乎占据了所有的增量供应,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总价的房子比比皆是;而房屋租赁几乎都是从旧城区零零星星的存量中挖潜而来。

有一种说法,为了自己需要而生产的是产品(剩余的才拿到市场上去卖);为了到市场上交易目的而组织生产的是商品。现在城市里的绝大部分出租屋显然属于前一种。有意思的是:许多城市改革开放前,就有“自住有余”私房允许出租的规定,很多城市居民依然遵循这种规定,按祖传的粗糙方式,挖掘住房潜力出租获利。从社会效应看,这种做法集约利用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和交通资源。

可以认为:在现有房地产模式下,城市里有出租屋,但没有形成租赁市场。看上去城市住宅建筑外形,已经相当的现代化;而利用和配置房屋资源的出租“生意”,基本还停滞在古老的“自住有余”的方式上。

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房屋租赁市场,应该是以企业经营为主导的;更发达的层次是,充斥着经纪代理机构活动的专业细分房屋租赁市场。当今房地产企业,绝大部分是开发商,而不是经营商。只有当资金或者销售出现问题时,他们才会少量尝试如度假公寓等细分租赁品种。社会资本几乎没有投资“只租不售”完整街坊的欲望,甚至连以“定位出租”的独幢楼宇都极少应市。

没有一幢幢资源整合的出租公寓,没有一片片有规模的出租社区,没有市场,没有竞争。“产品”质次价高,逆向升级。

现在租房的消费者,实在需要有非凡的勇气。事实上,在城里很难找到好房东和中意的可租房子,而通常的消费过程是:“地下交易”、“黑中介”、“租赁纠纷”、“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更可怕的是,这种租房消费,丝毫不能享有城市化过程中应有的医疗、教育、社保等等权利。

那种拎着箱包,轻松地走进不太大的公寓场景,至今还只能在看外国电影的时候得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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